教育局督学责任区工作经验材料

近年来,在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县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不断规范和完善督学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督学责任区建设目标,促进了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协调发展。  一、建好机制,健全保障体系  一是健全机构体系。全县设置了10个督学责任区,每个督学责任区辖4-6个乡镇、8-12所学校;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县编委办审批,在每个督学责任区设立督学责任区办公室,配专职督导干部2—3名,聘用兼职督学3—5名;去年8月在所有中小学校设立了督导室,除配齐了督导室主任外还配备了副校级督学,构建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室的三级督学网络体系。二是注重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制定了《督学职责与权力》、《督学管理制度》、《督学考核细则》、《督学责任区工作职责》、《督学责任区考核细则》、《学校督导室工作职责》和第一时间备案、汇报与月报告制度及联席会议制度等多项制度;依照《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研究制定了《溆浦县责任区督学工作程序》,所有这些为加强督学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0-07 20: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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