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 承诺

交通运输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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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内容
(一)道路客运(班车、包车、旅游)经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提供材料:
⑴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①申请表;②企业章程文本;③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⑤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⑥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⑵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表;②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③进站方案。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④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发放经营许可证每证收取8元工本费,发放营运证(《道路运输证》)每证收取5元工本费。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
(二)更新(换)道路客运班线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提供材料:⑴申请表;⑵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委托书或者介绍信;⑶拟更新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更新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发放经营许可证每证收取8元工本费,发放营运证(《道路运输证》)每证收取5元工本费。
5、办理时限:能够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外,承诺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三)新增包车(非定线旅游)客运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提供材料:⑴申请表;⑵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申请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市场分析说明;⑷拟新增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新增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发放经营许可证每证收取8元工本费,发放营运证(《道路运输证》)每证收取5元工本费。
5、办理时限:承诺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四)客运经营者设立子公司
、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提供材料:
⑴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①申请表;②企业章程文本;③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⑤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⑥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⑵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表;②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③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④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发放经营许可证每证收取8元工本费,发放营运证(《道路运输证》)每证收取5元工本费。
5、办理时限:承诺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五)增加道路客运班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提供材料:⑴申请表;⑵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⑷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⑸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⑹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⑺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或者由所在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情况证明;⑻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⑼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0)、参加招投标的,在招投标过程中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投标函;②投标项目实施方案及说明;③投标项目服务质量承诺;④投标人资质、资信证明文件;⑤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出具的至招投标时上一年内企业交通安全营运情况证明;⑥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发放营运证(《道路运输证》)每证收取5元工本费,发放客运线路标志牌卡,规格为480&ts;220的铝质标志牌卡,每块工本费50元,规格为600&ts;300的铝质标志牌卡,每块工本费80元,纸质标志牌每块5元,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副卡)每张4元。
5、办理时限:承诺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六)班线经营主体、起讫点、班次、途经路线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提供材料:⑴申请表;⑵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委托书或者介绍信;⑶增加、减少班次、变更经营主体、更改线路走向或者更改起讫点的必要性说明。⑷道路客运经营单位发生兼并、重组的相关材料。⑸变更起讫点的还需要提供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证件工本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发放营运证(《道路运输证》)每证收取5元工本费,发放客运线路标志牌卡,规格为480&ts;220的铝质标志牌卡,每块工本费50元,规格为600&ts;300的铝质标志牌卡,每块工本费80元,纸质标志牌每块5元,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副卡)每张4元。
5、办理时限:承诺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七)客运线路经营权的延续
、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提供材料:⑴申请表;⑵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⑷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⑸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⑹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⑺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或者由所在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情况证明;⑻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⑼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0)参加招投标的,在招投标过程中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投标函;②投标项目实施方案及说明;③投标项目服务质量承诺;④投标人资质、资信证明文件;⑤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出具的至招投标时上一年内企业交通安全营运情况证明;⑥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证件工本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发放营运证(《道路运输证》)每证收取5元工本费,发放客运线路标志牌卡,规格为480&ts;220的铝质标志牌卡,每块工本费50元,规格为600&ts;300的铝质标志牌卡,每块工本费80元,纸质标志牌每块5元,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副卡)每张4元。
5、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八)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提供材料:
⑴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①申请表;②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③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④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⑤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⑵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①申请表;②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③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④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⑤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㈥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发放经营许可证每证收取8元工本费。
5、办理时限:法定5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
(九)客运站经营主体、站址变更
、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提供材料:⑴申请表;⑵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⑶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⑷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⑸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发放经营许可证每证收取8元工本费。
5、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十)道路货物(危险货物除外)运输经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提供材料:()申请表;(2)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3)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或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经营许可证每证收取8元工本费,营运证(《道路运输证》)每证收取5元工本费。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
(十一)货物运输经营者设立子公司
、法律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2、提供材料:⑴申请表;⑵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⑶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或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⑷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经营许可证每证收取8元工本费,营运证(《道路运输证》)每证收取5元工本费。
5、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十二)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
、法律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2、提供材料:⑴申请表;⑵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⑶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或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⑷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经营许可证每证收取8元工本费,营运证(《道路运输证》)每证收取5元工本费。
5、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自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颁发、送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十三)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代办、配载)经营
、法律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
2、提供材料:⑴申请表;⑵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主要专业人员聘用合同;⑶经营场地以及营业设施的合法所有或使用证明。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十四)机动车维修经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
2、提供材料: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应当提交以下相关材料:①申请书;②维修作业场所使用权的合法证明或租赁合同;③有关岗位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和名册;④维修设备、设施证明材料及有关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证明;⑤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制度文本;⑥环境保护措施文本及其相关设备、设施证明材料。
(2)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还应当提交专用维修车间、设备、设施证明材料,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本。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证件工本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发放经营许可证每证收取8元工本费。
5、办理时限:法定5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
(十五)机动车维修企业变更经营范围、作业场所
、法律依据:《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bsp;
2、提供材料:
⑴申请变更机动车维修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①申请书;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③维修作业场所使用权的合法证明;④有关岗位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和名册;⑤维修设备、设施证明材料及有关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证明;⑥环境保护措施文本及其相关设备、设施证明材料。
⑵申请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变更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还应当提交:①专用维修车间、设备、设施证明材料;②安全管理人员名单;③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本。
⑶申请变更机动车维修作业场所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①申请书;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③维修作业场所使用权的合法证明或租赁合同。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发放经营许可证每证收取8元工本费。
5、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十六)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
、法律依据:《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
2、提供材料:⑴申请书;⑵连锁证明材料:包括①总部属于连锁经营企业的证明材料及其管理制度、作业标准;②连锁经营企业总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③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④连锁经营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发放经营许可证每证收取8元工本费。
5、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十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
、法律依据:《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
2、提供材料:()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应当提交以下相关材料:①申请书;②维修作业场所使用权的合法证明或租赁合同;③有关岗位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和名册;④维修设备、设施证明材料及有关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证明;⑤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制度文本;⑥环境保护措施文本及其相关设备、设施证明材料。
(2)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还应当提交专用维修车间、设备、设施证明材料,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本。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发放经营许可证每证收取8元工本费。
5、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十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普通机动车驾驶员、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提供材料:⑴申请书;⑵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⑶经营场所、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⑷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⑸各类设施、设备清单;⑹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还应提交:⑴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⑵教学车辆购置证明。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还应提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发放经营许可证每证收取8元工本费。
5、办理时限:法定5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
(十九)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许可事项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2、提供材料:⑴申请书;⑵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⑶经营场所、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⑷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⑸各类设施、设备清单;⑹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申请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还应提交:⑺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⑻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还应提交:⑼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发放经营许可证每证收取8元工本费。
5、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二十)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江苏省港口条例》
2、提供材料:⑴申请书;⑵申请人身份证明;⑶项目工程可行性报告。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二十一)建设临时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
、法律依据:《江苏省港口条例》
2、提供材料:⑴申请书;⑵申请人身份证明;⑶主体工程批准书;⑷临时港口设施建设方案;⑸到期拆除临时港口设施的保证书。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二十二)港口经营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江苏省港口条例》
2、提供材料:⑴申请书;⑵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⑶港口码头、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及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⑷使用港作船舶的,提供港作船舶、船员的证书;⑸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培训证明材料;⑹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的文本;⑺对外开放的港口,还应提供符合港口设施保安要求的证明材料。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办理时限: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
(二十三)因工程建设需要在港区内采掘、爆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江苏省港口条例》
2、提供材料:⑴申请书;⑵申请人身份证明;⑶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安全生产监督等相关部门对采掘、爆破的批准文件;⑷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材料;⑸采掘、爆破单位和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证明。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二十四)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江苏省港口条例》
2、提供材料:⑴申请书;⑵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资质认可证;⑶作业、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⑷安全防范措施文本。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办理时限:自收到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作业的决定。
(二十五)因修建铁路等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批准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申报材料:⑴建设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⑵申请书(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t;、施工期限);⑶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⑷施工现场管理方案文本(含工程简介、具体作业地点、计划进度与施工期限、与公路相关的详细图纸、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使公路改线的,具有改线方案与图纸、安全保障措施;⑸对公路路产损失的恢复或者补偿方案。
3、办理程序:受理&dsh;现场勘察-审核-签协议-审批&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失的,按苏价服[2005]397号、苏财综[2005]09号、苏交公[2005]26号文件规定收取公路路产补偿费(见附件)。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
(二十六)穿、跨越公路修建桥梁等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批准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申报材料:⑴建设单位、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建设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⑵申请书(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t;、施工期限);⑶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⑷施工现场管理方案文本(含工程简介、具体作业地点、计划进度与施工期限、与公路相关的详细图纸、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⑸对公路造成损坏的,还应当提交公路路产损失补偿方案。
3、办理程序:受理&dsh;现场勘察-审批&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失的,按苏价服[2005]397号、苏财综[2005]09号、苏交公[2005]26号文件规定收取公路路产补偿费(见附件)。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设施跨越、穿越公路许可承诺5个工作日,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承诺0个工作日。
(二十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批准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申报材料:⑴建设单位、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建设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⑵申请书(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t;、施工期限);⑶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⑷工程简介、计划进度与施工期限、具体作业地点、与公路相关的详细图纸(包括平面、断面图纸);⑸涉及路产损害的,还应当提交补偿方案文本。
3、办理程序:受理&dsh;现场勘察-签协议-审批&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失的,按苏价服[2005]397号、苏财综[2005]09号、苏交公[2005]26号文件规定收取公路路产补偿费(见附件)。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
(二十八)超限载车辆确需行驶公路或者公路桥梁的批准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申报材料:⑴承运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承运人授权委托书);⑵申请书(主要理由、货物名称、重量、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⑶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⑷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整备质量、轴载质量、轮数、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⑸行驶证复印件;⑹需要采取防护措施的,应当提供防护措施方案或者补偿方案。
3、办理程序:受理&dsh;现场勘察&dsh;审批&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失的,按苏价服[2005]397号、苏财综[2005]09号、苏交公[2005]26号文件规定收取公路路产补偿费(见附件)。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0个工作日。
(二十九)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批准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申报材料:⑴设置单位、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设置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⑵申请书(主要理由、设置用途、设置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t;、施工时间与期限、该标志的所有人及维护的义务主体);⑶设置点的现场平面示意图(包括公路桩号、距隔离栅或公路边缘的距离等数据)、外观效果图、使用期限、标志版面内容、标志颜色、所使用的材料、外廓尺寸及结构;⑷施工现场管理方案文本;⑸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设计文本;尚未设计的,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设计意向书;⑹对公路路产损失恢复或者补偿方案。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失的,按苏价服[2005]397号、苏财综[2005]09号、苏交公[2005]26号文件规定收取公路路产补偿费(见附件)。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0个工作日。
(三十)确需对公路用地上的树木进行更新砍伐的批准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申报材料:⑴更新砍伐单位或者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更新砍伐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⑵申请书(主要理由、拟更新砍伐的树木种类和数量、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t;、时间、期限);⑶更新计划、补植措施的相关资料;⑷具有更新砍伐、补植时的可行的交通安全保障措施资料。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失的,按苏价服[2005]397号、苏财综[2005]09号、苏交公[2005]26号文件规定收取公路路产补偿费(见附件)。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0个工作日。
(三十一)铁轮车等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批准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申报材料:⑴车主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⑵申请书(主要理由、行驶线路、距离);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⑷防护措施方案;⑸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应当有对公路路产损失恢复或者补偿方案。
3、办理程序:受理&dsh;现场勘察-审批&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失的,按苏价服[2005]397号、苏财综[2005]09号、苏交公[2005]26号文件规定收取公路路产补偿费(见附件)。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0个工作日。
(三十二)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批准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
2、申报材料:⑴建设单位、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建设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⑵申请书(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t;、施工时间与期限、相关的管理与养护主体);⑶有关批准文件;⑷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文本(含工程简介、具体作业地点、计划进度与施工期限、与公路相关的详细图纸、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措施、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保障措施、相应的硬化措施);⑸设计图纸文本;⑹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应当有对公路路产损失恢复或者补偿方案。
3、办理程序:受理&dsh;现场勘察&dsh;签协议&dsh;审批&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失的,按苏价服[2005]397号、苏财综[2005]09号、苏交公[2005]26号文件规定收取公路路产补偿费(见附件)。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
(三十三)扩建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批准
、法定依据:《江苏省公路条例》
2、申报材料:⑴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授权委托书);⑵申请书(原建筑物的所有人、形成时间、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t;、面积、扩建理由,拟扩建的基本情况包括拟扩建的规模、面积);⑶原建筑物、构筑物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材料;扩建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当具有相关批准材料;⑷原建筑物、构筑物及扩建后的建筑物、构筑物位于建筑控制区内的平面图(含四至距离)。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失的,按苏价服[2005]397号、苏财综[2005]09号、苏交公[2005]26号文件规定收取公路路产补偿费(见附件)。
5、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三十四)内河船员(五等船船员)适任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申报材料:
⑴申请内河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提交材料①申请表;②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时,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③十二个月内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④相应的学历证明;⑤《船员服务簿》;⑥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的证明材料;⑦适任考试的成绩单;⑧申请升等、升职、延伸航线的船员还应提供《船员职务适任证书》。
⑵申请内河客船与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提交材料目录:①申请表;②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时,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③十二个月内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④《船员服务簿》;⑤《船员职务适任证书》;⑥相应的船员特殊培训的证明材料及考试成绩单。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无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20个工作日
(三十五)船舶进出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2、提供材料:⑴船舶进(出)港签证报告单⑵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⑶船舶签证簿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⑸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⑹船员适任证书⑺船检证书⑻需护航的提交护航申请书。
3、办理程序:受理&dsh;审查&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船舶港务费按照苏价费联(993)20号、苏财综(993)55号、苏交监(993)4号文件规定收取(见附件2)。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即办。
(三十六)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或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提供材料:⑴申请表;⑵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⑶船舶、船员有效证书、证件;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⑷载运或拖带安全技术方案文本;⑸需要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的,提供专家论证、评审意见;⑹交通安全和防污染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文本。
3、办理程序:受理&dsh;&dsh;审查---现场勘察---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需特种秩序维护按照苏价费联(992)24号、苏财综(992)70号、苏交监(992)2号文件规定收取(见附件2)。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
(三十七)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提供材料:⑴申请表;⑵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⑶施工作业项目的批准文件;⑷委托施工作业的合同或协议书;⑸施工作业船舶、船员的证书、证件;⑹施工方案文本;⑺交通安全和防污染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文本。
3、办理程序:受理&dsh;&dsh;审查---现场勘察---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需特种秩序维护按照苏价费联(992)24号、苏财综(992)70号、苏交监(992)2号文件规定收取(见附件2)。
5、办结期限: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4个工作日
(三十八)船舶过驳危险货物作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提供材料:⑴申请表;⑵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⑶拟进行过驳作业的货物资料;⑶卸、装载船舶资料和船员资料;⑷过驳作业所需配备的有关设备、器材的清单和辅助资料;⑸按规定需经检验的设备需提交有关检验证明、过驳作业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文本。
3、办理程序:受理&dsh;&dsh;审查---现场勘察---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需特种秩序维护按照苏价费联(992)24号、苏财综(992)70号、苏交监(992)2号文件规定收取(见附件2)。
5、办结期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个工作日(多航次7个工作日)。
(三十九)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作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提供材料:⑴申请表;⑵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⑶作业人员培训证明;⑷接收作业计划(包括时间、地点以及产生污染物处理方案);⑸接收作业相应的安全、防污染和应急措施;⑹接收作业单位相关作业能力的证明资料。
3、办理程序:受理&dsh;&dsh;审查---现场勘察---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需特种秩序维护按照苏价费联(992)24号、苏财综(992)70号、苏交监(992)2号文件规定收取(见附件2)。
5、办结期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个工作日
(四十)内河航道临、跨、过河建(构)筑物设置码头、水上服务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
2、提供材料:⑴有效身份证明材料;⑵申请书(表);⑶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材料⑷码头、水上服务区平面位置图、护岸结构图、航道平面图、航道断面图、码头断面图;⑸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及其设施安全的方案;⑹清除施工遗留物的方案;⑺护岸、绿化恢复或补偿方案。
3、办理程序:受理&dsh;&dsh;审查&dsh;&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20个工作日。对在航道上从事疏浚打捞的作业船舶,符合施工管理规定的,3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十一)内河航道临、跨、过河建(构)筑物设置取排水口、船坞、滑道、装卸设施、专用航道交叉口等其他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
2、提供材料:⑴有效身份证明材料;⑵申请书(表);⑶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材料;⑷取排水口:平面位置图、航道断面图、取排水设计横向流速;⑸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及其设施安全的方案;⑹清除施工遗留物的方案;⑺护岸、绿化恢复或补偿方案。
3、办理程序:受理&dsh;&dsh;审查&dsh;&dsh;许可
对航道的通航条件影响较大的工程项目,在工程预算可行性、工程可行性的前期工作阶段,建设单位应事先征求航道管理机构的意见,并参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查。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20个工作日。
(四十二)内河航道临、跨、过河建(构)筑物设置桥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
2、提供材料:⑴有效身份证明材料;⑵申请书(表);⑶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材料;⑷航道交叉口:航道平面图及航道交叉口的位置、航道断面图、专用航道断面图、专用航道护岸断面图;⑸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及其设施安全的方案;⑹清除施工遗留物的方案;⑺护岸、绿化恢复或补偿方案。
3、办理程序:受理&dsh;&dsh;审查&dsh;&dsh;许可
对航道的通航条件影响较大的工程项目,在工程预算可行性、工程可行性的前期工作阶段,建设单位应事先征求航道管理机构的意见,并参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查。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20个工作日。
(四十三)内河航道临、跨、过河建(构)筑物设置跨河缆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
2、提供材料:⑴有效身份证明材料;⑵申请书(表);⑶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材料;⑷船坞、滑道、驳岸、护坡、栈桥、趸船及装卸设施;⑸航道平面图(设施位置);⑹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及其设施安全的方案;⑺清除施工遗留物的方案;⑺护岸、绿化恢复或补偿方案。
3、办理程序:受理&dsh;&dsh;审查&dsh;&dsh;许可
对航道的通航条件影响较大的工程项目,在工程预算可行性、工程可行性的前期工作阶段,建设单位应事先征求航道管理机构的意见,并参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查。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0个工作日(在航道上从事疏浚打捞的作业船舶,符合施工管理规定的,3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十四)内河航道临、跨、过河建(构)筑物设置跨河管道、渡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
2、提供材料:⑴有效身份证明材料;⑵申请书(表);⑶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材料;⑷航道平面(设施的位置)图、断面图;⑸立面图;⑹通航孔两侧墩柱防护设施的设置方案;⑺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及其设施安全的措施文本;⑻清除施工遗留物的方案⑼护岸、绿化恢复或补偿方案。
3、办理程序:受理&dsh;&dsh;审查&dsh;&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0个工作日(在航道上从事疏浚打捞的作业船舶,符合施工管理规定的,3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十五)内河航道临、跨、过河建(构)筑物设置过河缆线、管道、隧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
2、提供材料:⑴有效身份证明材料;⑵申请书(表)⑶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材料⑷作业具体地点的航道平面图、埋设过河缆线、管道、隧道的航道断面图、过河缆线、管道、隧道立面图;⑸专用标志的设置、维护、管理方案;⑹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及其设施安全的措施文本;⑺清除施工遗留物的方案⑻护岸、绿化恢复或补偿方案。
3、办理程序:受理&dsh;&dsh;审查&dsh;&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0个工作日(在航道上从事疏浚打捞的作业船舶,符合施工管理规定的,3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十六)公路(县、乡、村道)建设施工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提供材料:⑴施工许可申请书(原件);⑵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⑶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复印件);⑷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⑸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复印件);⑹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原件);⑺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复印件);⑻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原件);⑼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原件)。
3、办理程序:受理&dsh;&dsh;审查&dsh;&dsh;许可
4、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
二、服务规范
凡服务对象咨询、办理有关事宜,被询问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不论是否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责任人负责处理到底。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能立即答复的,必须当场给予解答,按规定认真及时办理。不能立即答复的,必须在接待日向分管负责人或上级机关请示,并留下服务对象的姓名、电话、地址等,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结,并主动告知服务对象。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主动引导到有关科室、部门,做好衔接工作。
三、违诺责任追究
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负责任的,发现一次给予诫勉谈话;发现二次取消当年评先资格;三次及以上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待岗或调离执法岗位。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最先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未做好衔接工作的,视情节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因首问不负责,造成集访或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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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年x月x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12-13 19: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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