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机关单位共产党员实行年度量化考评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机关单位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激励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县委同意,对县直机关单位(含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实行年度量化考评。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依据,通过推行党员年度量化考评制度,建立党员先锋岗,增强党员服务意识,激发党员队伍活力,使党员“奔有目标、干有内容、管有制度、评有依据、学有榜样”,永葆先进性。 二、考评原则 1、坚持组织考核与党员评议相结合; 2、坚持党员个人岗位目标责任承诺与践诺相结合; 3、坚持党员先进性基本要求与发挥作用因人而异、因岗而异相结合; 4、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考评内容和办法 对机关单位党员的年度量化考核评议采取百分量化的形式,在职党员领导干部、在职普通党员和离退休党员按不同的具体标准,分考核和评议两部分进行。其中考核分值占考评总分的60%,民主评议分值占考评总分的40%。 1、党员年度量化考核由基本内容和承诺内容组成。 (1)基本内容(30分) 主要考核党员遵守《党章》和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