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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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

&bsp;近日,中央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从严管理干部,为改进干部选用、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匡正选人用人之风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为此,笔者通过学习,深切体会到:&bsp;&bsp;&bsp;&bsp;
&bsp;一是党管干部制度规定体系化。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培训、纪律处分问责、干部能上能下等制度规定相继出台,《意见》围绕“带病提拔”这一核心问题,提出“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6条鲜活的制度措施,既“源头预防”又“全程把关”,形成了责任清晰、措施得力、紧密衔接、完整科学的防范机制,使得党管干部制度规定逐步实现体系化。
&bsp;二是选人用人工作责任精细化。《意见》进一步细化压实选人用人责任,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负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拟提拔人选时,要对廉洁自律情况有结论性意见,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在意见上签字。同时《意见》提出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实行倒查,坚持严肃追究有关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选人用人考核工作平时化。《意见》提出,要加强干部日常了解和分析研判,通过调研、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多渠道、全方位识别干部,分析干部“健康”状况,推进干部考核平时化;要及时收集整理纪检监察、信访、审计、巡视、督导等执纪监督方面信息,重点分析研判现任党政正职、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近期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问题反映较多干部4类干部,及时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
&bsp;四是选人用人监督工作全程化。《意见》对选任干部各环节工作作出规范,切实强化动议审查和任前把关。要按照以事择人、按岗选人的要求,对领导班子优化方向、拟选拔职位资格条件和人选产生范围充分酝酿,研究意向性人选,避免“因人择岗”的现象,防止“人情动议”“关系动议”。《意见》特别提出,要改进考察对象公示和任职前公示方式,扩大公示内容、范围,延长公示时间,以充分接受监督。意见具体要求落实“四凡四必”要求,操作性很强,可极大地减少干部“带病提拔”的现象。
&bsp;五是选人用人导向问题具体化。《意见》要求防止不良倾向性问题发生,即:为了防止“带病提拔”,不敢大胆使用干部或有人借此诬告陷害干部等问题。对此,《意见》要求坚持正常用人导向大胆地使用好的干部,并要坚决保护好干部。对于存疑问题的干部,要及时查清事实真相,对受到诬告、诽谤、陷害的干部要澄清正名,并严肃处置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行为。《意见》对可能出现的倾向性问题提出这些具体措施,确实有利于强化正确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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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9-11 1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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