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报告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通过开展农村小额保险,统筹城乡保险业发展,着力缓解我县农村地区保险供给不足问题,为服务三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保险主要内容

(一)参保对象:全县范围内凡出生28日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农村居民。

(二)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从投保之日起至满一年时止,到期可续保。

(三)缴费标准:每人每年缴费30元。

(四)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身体高度残疾、三度烧伤,将最高获得0000元的保险金,因意外事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治疗的,按照医保报销范围,在扣除00元免赔额后,按9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000元(乡镇卫生院最高给付300元)。未尽事宜以《国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国寿附加农村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条款为准。

(五)理赔机制:参保农民发生意外事故后要及时向中国人寿广平支公司报案(报案电话:252645或9559),中国人寿广平支公司接到报案后要及时认真核实情况,告知索赔所需资料和注意事项,开通农村小额保险绿色理赔通道,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小额保险工作,不断提高农民防范风险的意识,逐步将我县农村小额保险覆盖率提高到30%以上。

四、组织实施

该项工作由中国人寿广平支公司本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负责结合各乡镇制定和落实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大力支持,明确专人负责协助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将农村小额保险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将具体工作落实到村,普及到户。中国人寿广平支公司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要安排专人到各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稳步有序的推进农村小额保险的销售和普及,特别是各保险先进村,有驻村代表的各村要做到早抓、抓早,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坚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作的指导与支持,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明确一名副职负责此项工作,具体负责中国人寿与辖区内各村的沟通协调。中国人寿广平支公司是具体办理农村小额保险的单位,要调配好工作人员,及时主动深入乡镇村开展宣传和承保工作。

(三)精心组织,积极推广。中国人寿广平支公司要做好宣传、培训及销售工作,及时和各乡镇负责人保持联系,解决业务问题,做好定期汇报,总结与分析。要高度重视群众服务工作,做到业务处理快、服务态度好、服务方式新,营造良好的销售环境。各乡镇要安排专人,积极配合中国人寿广平支公司开展工作,帮助协调和处理具体问题,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四)防范风险,稳步推进。农村小额保险旨在解决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不足问题,推广中会存在农村保险意识不强,多种保险主体形成不良竞争等问题,各乡镇要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保证农村小额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中国人寿广平支公司要简化业务流程,做好后续理赔工作,提高服务效率及质量,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积极稳妥的开展工作,建立农村小额保险可持续性发展的长效推广机制,确保农村小额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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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01 15: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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