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2号)和《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6号)等有关要求,XX市于2013年年底全面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五年来,我市秉持督学为主、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坚持依法督导、正确指导、深入调研、科学评估的工作方针,全体责任督学牢固树立规范意识、服务意识,聚焦学校发展,有效地架起了教育同人民群众沟通、互动的桥梁,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受到了学校和社会的肯定与好评,实现了督导条件标准化、督导工作制度化、督导水平专业化、督导效能最大化,为XX教育的转型发展提供了澎湃的动力。对照《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15〕3号)等文件要求,我市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XX社会及教育概况  XX市地处广东省南部珠江三角洲腹地,北邻佛山、西接新兴、东毗蓬江、南连开平,地理位置得天独厚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9-19 17: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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