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运用案件质量检查等措施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根据2016年至今的工作安排,现将有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31件,其中刑事指定案件22件,民事9件,提供关于未成年人咨询100余人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接待咨询方面  为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XX镇甘化商贸城设立法律援助临街窗口,方便接待群众,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海报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点援制管理办法、律师值班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8-07 18: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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