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小金库”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小金库等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17]15号)的要求,结合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治理工作精神,我会积极组织实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为切实落实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黄文龙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主席曾活才、纪检组长卢苇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韦景梅及其他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按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同时,我会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和自查自纠工作措施,组织本会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全区开展小金库等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提高本会全体干部职工对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按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本着对单位负责、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自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我会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采取部门自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6-26 16: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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