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7年1月5日,国家教育督导评估组对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估,下发了《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安徽省24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指出了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区对照反馈意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一些列措施,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反馈意见》  为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区政府专门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全面传达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反馈意见》精神,针对国家督导检查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逐条分析研究,认真制订《谯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全面分解整改任务,强化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及时召开有关学校校长会议,全面部署整改工作,按照《整改工作方案》,逐校逐项排查,制订问题清单,一校一策,逐一解决。  二、严格招生计划,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  针对大班额问题,我区采取以下措施逐步减少和消除。  推进阳光计划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各中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等都通过学校大门口张贴,及时向社会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5-31 16: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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