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调研情况的汇报
尊敬的xx检察长,省院各位领导,兄弟院的各位同仁: 根据省院下发的 《关于开展全省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调研的通知》要求,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调研,在充分征求基层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认真梳理汇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统一管理方式。目前,市院公用经费主要来源主要依靠每年市财政的部门预算 万元,人均 万元;经费缺口由非税预算补充,日常公用经费、办案经费基本上得到了保障。基层院经费保障中,一县两市院执行省财政厅、省检察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其中 县院、 市院执行标准人均 万元,市院标准人均 万元,其余经费缺口由非税预算补充。市辖 区院由于市级财政未执行经费保障体制,经费来源全部为非税预算。从目前经费总体情况来看,结合实际,省级财政部门分解,下达较为合适。若由省级财政部门核定,下达,经费预算手续审批繁琐,经费核定下达周期长,对工作开展不力。同时市、县检察院由省级财政保障后,在管理方式上作为垂管单位更加合理,这样不仅可以进一步规范工作职能、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