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治安中心户长”制情况汇报

   XX省治安中心户长制的具体形式有“治安中心户”、“十户联防”、“庭院联防”等。其主要内容是根据农村村民居住特点,按照村民彼此间的地域关系、经济关系、亲情关系和邻里关系等合理划分治安区域,以群众选举、民主推荐、组织认定等方式确定治安中心户长,通过明确责任和激励措施等一系列制度,以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的互动结合为动力,建立起以派出所为龙头、治保会为桥梁、“治安中心户”为核心的新型农村治安防控体系。   一、以就近方便为原则,划分治安片区   把相对毗邻、联系方便的农户划分为同一治安片区,每一个治安片区推选一名治安中心户长。治安片区的确定不受村民小组的限制,在村以下划块而治,因地制宜,少的5至10户,多的30至50户。   二、以群众意愿为前提,推选治安中心户长   户长的产生,由片区群众推选和组织认同相结合。一是在乡镇综治办、派出所、村委会和治保会的主持下进行调查,根据群众意愿,从片区推荐政治思想觉悟高、有威信、办事公道、家庭经济基础较好的村民为户长人选。这些人选中有的是老党员,有的是退休教师,有的是致富带头人,有的是德高望重的长者。二是组织召开片区农户大会,推选产生户长。三是对推选产生的户长进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27 21: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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