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行政措施性文件清理方案


为着力改善内丘发展环境,确保政令统一,提高行政效能,县政府对203年8月3日前制定的政府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政府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措施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与上位法(含上级文件)相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我县实际,相关文件之间不冲突、不矛盾的23件规范性文件,决定保留。


二、对个别条款或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不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但因管理需要不宜马上宣布失效、决定废止的3件规范性文件,决定修改。


三、对调整对象已经不存在、阶段性工作已经完成、有效期已过的6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四、对主要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超越法定职权,以及依据已废止或已被新上位法及上级文件所涵盖替代、不符合上级文件要求、不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2件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


凡未列入保留和修改目录的文件视为失效,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但因特殊情况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报县政府批准后方可适用原政策规定。凡列入修改目录的文件,起草部门应在203年2月3日前修改完毕并按程序报送审查,重新公布执行。逾期未报送修正草案的,自行失效。修改期间,原文件继续执行。凡因阶段性工作已完成、有效期已过而宣布失效的文件,牵头部门或实施机关如需继续实施的,可按程序重新制订。


以上这篇204年行政措施性文件清理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01 15:21:27
上一篇:禁烧秸秆计划
下一篇: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网友评论《2014年行政措施性文件清理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