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烧秸秆计划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责任感

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既是减轻污染、保护环境的迫切需求,也是提高秸秆利用价值、发展循环经济的客观需要。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具有全天候、易反复的特点,稍有不慎,极易发生反弹,造成环境污染和不良社会影响。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邯郸建城300年庆典之年,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按照&ldqu;秸秆不焚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rdqu;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普遍监控,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圆满完成今年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以往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全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一要加大禁烧工作宣传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还要通过刷写标语,制订乡规民约和组织宣传车、村广播、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及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要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要搞好秸秆直接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夏收期间重点引导农民推广麦秸氨化、生产颗粒饲料、堆沤还田、生产食用菌、造纸、乡村清洁循环及能源转化等综合利用技术;秋收期间重点推广秸秆青贮、秸秆气化、秸秆还田、秸秆饲料等综合利用技术。三要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各乡镇要做好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还田面积、清运面积的统计,农业、科技等部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使农民了解、掌握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农机部门要搞好秸秆还田机械的采购、销售和补贴,合理调配秸秆综合利用机具,满足还田需求,特别是夏收期间要组织搞好农机手作业培训工作,严格控制小麦留茬高度不超过5公分。四要切实制定优惠政策。各乡镇要拿出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农民及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开发、利用秸秆资源,重点扶持秸秆加工产业化项目,建设建筑板材、压块饲料等新型企业,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同时,加强对收储企业和养殖大户的管理,每日公开秸秆收购价格,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利益。五要切实搞好田间秸秆的清理工作。对暂时不能综合利用的秸秆,要及时搞好清运,达到&ldqu;五净&rdqu;(田间净、地头净、沟渠净、路边净、树下净)。要实行定点存放,专人看管,确保不给焚烧秸秆留下隐患。

三、健全制度,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严格奖惩,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强化责任。各乡镇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硬化措施,将任务层层分解到村到户。乡与村要签订《禁烧责任状》,村对户要签订《禁烧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和奖罚措施。实行干部分包责任制,做到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包路段,村干部包户、包地块。二是实行禁烧保证金制度。去年秋季全市实行了禁烧保证金制度,今年市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按时向市禁烧办足额交纳夏季禁烧保证金3万元,秋季禁烧保证金5万元。为确保我县禁烧工作取得实效,我县将按照市有关通知精神,在全县实行禁烧保证金制度,要求各乡镇务必于5月底前将禁烧保证金5000元,足额上缴县禁烧办。秋季禁烧结束后,对未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将所缴保证金如数退还。三是协调联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协调联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禁烧办、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秸秆禁烧的现场检查和执法,一旦发现焚烧秸秆行为要采取严格处罚措施(焚烧秸秆投诉电话:885800、885823)。农业、科技等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和普及运用。公安部门负责消防和现场执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巡逻工作,对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查处。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干线两侧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林业部门负责全县树木周围禁烧工作的检查。住建部门负责县城内焚烧树叶、垃圾等工作的检查。财政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财政扶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秸秆禁烧的资金保障工作。四是严格奖惩。禁烧期间,县禁烧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县、乡两级禁烧督导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进行督查,对发现焚烧现象的,要严格按照县焚烧秸秆处罚办法,对所在乡镇村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在禁烧工作中成效显著的有关乡镇部门及相关人员要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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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01 15: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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