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ldqu;三个代表&rdqu;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ldqu;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rdqu;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实现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ldqu;关口前移,重心下移&rdqu;和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的转变,坚决遏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

确保重大危险源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确保重大危险源各项监控、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

三、主要工作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也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的主体,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中负有重要责任。要严格贯彻执行《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辨识、确认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并委托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区分重大危险源等级。

2、经确认的重大危险源要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并将登记建档情况及时向市安监部门备案,同时按照《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有关要求,上报重大危险源数据及相关信息。

3、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管理监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逐级分解到车间、班组,建立重大危险源单位内部&ldqu;三级&rdqu;监控责任体系,责任到人。

4、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5、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6、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7、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地检测、检验,并做好记录。

8、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月查、旬查、日查安全检查制度,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对存在事故隐患和缺陷的重大危险源要认真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在排除前或者排除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撤出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9、确定为一、二、三级重大危险源和经安全评估确定需进行实时监控的企业及其重点部位、关键设施,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控系统,逐步做到与石家庄市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并积极参加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的相关培训。

0、联网实时监控的重大危险源企业要保障联网线路畅通和联网监控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推动技术进步,不断改进监控管理手段,提高监控管理水平,提高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稳定性。

(二)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各级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作为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认真督导各类企业抓好重大危险源管控工作。

、抓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分类、登记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重新对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组织一次深入普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准确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重新登记造册。

2、抓好重大危险源审查备案工作。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登记建档情况经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审查后,报送市安监局备案,市安监局对其监管的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登记建档工作直接进行审查备案。其中,三级及以上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登记建档,要逐级上报石家庄市安监部门审查备案,纳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四级及以上重大危险源上报市安监局登记、建档(属于市属以上企业的四级重大危险源逐级上报石家庄市安监局登记、建档);三级以上重大危险源逐级上报石家庄市安监局登记、建档;二级以上重大危险源逐级上报河北省安监局登记、建档;一级重大危险源逐级上报国家安监总局登记、建档。

3、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以及对存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的整改情况。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企业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防范和监控措施。对不履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建档、检测、评估和申报备案等法律义务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处罚;对因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管理失控酿成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作为转变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果的重要途径,真正把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基础工程、一项治本之策、一项长久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理顺体制,全面抓好《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平台。各乡镇区要将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本区域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健全监督管理网络体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预警监控,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与效果。

(三)组织技术培训,抓好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相关技术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企业主要负责人、职工深入了解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相关法规、标准,掌握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所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重大危险源的有关法规标准、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宣传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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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19 23: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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