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纵深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主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工作措施

(一)推动政府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从7月份起至专项行动结束,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评估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办事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0天向县专项行动办公室报告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行动期间,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要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要求,扎实开展30户以上的农村大屋场消防安全&ldqu;五改&rdqu;工作,确保农村大屋场不发生较大的火灾事故;要明确专门部门牵头抓,摸清底数,落实各项工作标准(具体工作标准附后)。各乡镇办事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ldqu;网格化&rdqu;排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

(二)推广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在全县全面推广落实街道、乡镇消防安全&ldqu;网格化&rdqu;管理。各乡镇办事处要发动综治办、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7月20日前,完成辖区社区、村庄40%以上的排查任务,7月2日至8月20日完成辖区社区、村庄70%以上的排查任务,9月20日全面完成社区、村庄排查任务。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省、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宾馆饭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仓储物流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商场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等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情况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全县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ldqu;户籍化&rdqu;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7月20日前,各乡镇办事处要组织召开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期重点单位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班,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ldqu;三项备案&rdqu;制度,切实抓好&ldqu;户籍化&rdqu;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ldqu;户籍化&rdqu;管理实现网上管理、网上监控。

(四)严厉打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县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督促存在火险隐患的单位整改到位。公安消防机构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要严格落实省公安厅规定的&ldqu;六个一律从重处罚&rdqu;、&ldqu;六个一律临时查封&rdqu;、&ldqu;六个一律强制拆除&rdqu;等措施,该关停的关停,该处罚的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五)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广泛宣传夏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常识,尤其要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和专项整治重点案例的曝光力度。要充分发挥&ldqu;969&rdqu;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作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要组织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将专项行动的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各部门、行业、系统和广大社会单位,并认真抓好落实。要在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查考评。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要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分工负责、分片包干的办法,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书,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期,各单位及部门领导要带头开展消防安全督查。并将专项行动纳入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和成员单位的年终责任状考评范围,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行动期间,辖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县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部门、行业、系统要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反馈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工作信息随时报送。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报告,并203年0月0日前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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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11 21: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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