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扶贫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bsp;


一、目标任务

&bsp;&bsp;&bsp;203年,全镇按照&ldqu;先易后难、分批扶持&rdqu;的原则,继续抓好贫困户帮扶工作。主要任务是:一要按时完成对象识别任务。按照慈扶发【203】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和分配任务,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对我镇的整村推进村、少数民族高寒山区村、深度贫困村和省十二五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要优先识别、优先扶持。按程序、按要求全面完成识别登记造册任务,这项工作在202年已经开展的村,结合今年分配的任务,要对贫困农户信息数据进行全面审核校对。将扶贫开发任务村的责任分解到具体的联村干部(具体责任分解详见附表),并与年底绩效考评相挂钩。二要做好资金到户工作。帮扶资金必须坚持打卡(农户粮食直补卡)到户,帮扶项目应坚持以适合急停发展的种养业项目为主,可与当地主导产业结合,不能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县财政要按照扶贫部门提提供的扶贫对象户名单和银行账号(农民粮食直补卡账号),以户为单位,经帮扶责任人、村委会、乡镇扶贫领导小组确认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抽样检查确认其项目已经实施后,扶持资金一次性足额打卡到户。三要切实抓好帮扶工作。在具体帮扶上,要做到&ldqu;三到户、三到人&rdqu;:即脱贫计划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落实到户、帮扶责任到人、项目实施到人、工作联系到人。

二、资金来源

203年全镇帮扶贫困农民326人,人均扶持标准为400元,需资金5304万元,全部由省扶贫办从&ldqu;两项制度&rdqu;有效衔接专项资金解决。

三、工作要求

、按照&ldqu;贫困监测定规模,群众票决定对象&rdqu;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选准扶贫对象。

2、扶贫对象必须坚持以户为单位,不得有拆户拼户的现象。扶贫对象家庭主要劳力应在60岁以下,年龄在65岁以上的单个或夫妻家庭不得列为扶贫对象;以村为单位,扶贫对象人户的比例不能超过20%,2人户的比例不能超过20%。

3、4月30日前必须完成扶贫对象识别登记工作,并将村登记表和贫困农户登记表的所有信息数据及评议、审查公示的复印资料、照片报送镇扶贫办实事办公室。

4、到户项目要突出生产发展,不能随意改变资金用途。生产发展项目要体现出帮扶成效和建设规模,要按照扶贫对象户家庭人数来量化项目建设规模,切实做到扶持与不扶持在质和量上都有明显区别。

四、严格操作程序

帮助扶贫对象发展生产工作要在程序上要求严格,操作上要求规范,要做到对象识别准确、措施到位,具体要认真抓好以下五个环节:

(一)组织机构队伍。镇政府成立扶贫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陈新智任组长,镇长钟佳君、党委副书记陈瑞任副组长,各片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陈明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立扶贫工作站,站长由陈明新同志兼任,王嘉旖楠等为成员。开展帮扶工作的各村联村干部为联络员,镇扶贫工作站要组织各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爱心人士及帮扶志愿者与扶贫对象户开展结对帮扶。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切实抓好会议宣传、阵地宣传、要道宣传、电话宣传等,重点开好村、组动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务公开栏等办好帮助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主题专栏和墙报。把国家相关政策精神告知每位村民,让帮助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精神家喻户晓。


(三)做好建档立卡。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纸质档案,一手抓电子档案。识别确认的扶贫对象,要如实填写《湖南省农村扶贫对象档案》,并提供家庭住户和成员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扶贫工作站要有详细的为民办实事对象户手册和工作记录,要详细记录受扶对象户家庭情况、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联系人以及资金到户情况、工作进展情况等,以便随时接受检查;村委会要有从对象评议到对象帮扶、检查验收等一整套的记录资料,定期整理,以供查阅。


(四)落实后续帮扶。落实相应后续政策,搞好有效帮扶是确保帮扶成效的关键。各村要按照工作需要对贫困户的项目建设给予扶持和帮助。帮扶方式应坚持以户为单元,切实帮助扶贫对象户解决资金、技术、市场等难题,尽快实现增收脱贫。


(五)实行动态管理。各村要深入调查,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动态管理成效,对于超过扶贫标准的扶贫对象,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后,停止相关扶贫开发政策扶持;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要及时吸纳为扶贫对象,给予相应的扶持。同时,按照上级的要求,定期更新信息数据并按要求上报。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认清帮扶对象发展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克服困难,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努力把帮助扶贫对象发展生产工作推上一个新的水平。

(二)加大工作力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各村要抽调专门的力量和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抓好此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各村加强与联系人的衔接沟通,及时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出成效。所有部门涉农资金要尽可能向贫困村和扶贫对象倾斜,确保扶贫对象享受到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三)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为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省扶贫办将加大平时抽查和专项督查力度,计划在6月、月分别组织开展两次专项督查,督查直接到乡镇、村、农户。抽查和督查结果作为对市、县为民办实事考核的重要依据。重点检查领导重视情况、经费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对象识别情况、帮扶成效情况、社会反响情况等,并对照《湖南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考核试行办法》给各县打分排名,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市扶贫办要对所辖县(市、区)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巡查,定期上报巡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始终符合中央精神,符合省里要求,我镇将根据这一要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并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年底的绩效考评相挂钩。


以上这篇乡镇扶贫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06 22:34:41
上一篇:高峰土家族乡2015年发展计划
下一篇:东岳观镇城乡环境同治实施方案
网友评论《乡镇扶贫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