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代管及电算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ldqu;三个代表&rdqu;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全面实施&ldqu;凝聚力工程&rdqu;为契机,全面推行村账镇代管及电算化管理,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

20年2月底前,乡、镇、街道成立村账镇代管办公室,全面启动村账乡(镇、街道)双代管(管理账务和资金)及电算化管理。

三、工作原则

(一)权益不变的原则。村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资金的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民主监督权不变,村账镇代管办公室负责各村建账、记账、审核、核算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存档,按时向村级组织提供会计报表和相关财务公开资料,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

(二)依法管理的原则。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民自治法》和《沅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行村账镇代管及电算化管理。

(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村账镇代管办公室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与村委会共同做好财务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各村要依法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委员会,实行民主理财制度。

(四)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村账镇代管办公室只允许开设一个银行账户,各村的转移支付、经营收入、项目资金、&ldqu;一事一议&rdqu;筹资、政策性收费、各种捐赠款、灾减社减等各种村级收入,一律存入或转入村账镇代管办公室银行账户,严禁坐支、挪用等行为发生,办公费、购置费、公益事业建设费等各种支出,一律通过转账、现金支票等形式支付。实行备用金制度,各村备用金余额以2000元为上限。对农户的2000元以上大额现金支付,原则上为农户分别开具现金支票,确有不便的,经村账镇代管办公室严格审核后,方可以现金支付。

四、工作步骤

(一)建立机构,配备人员(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成立村账镇代管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ldqu;一把手&rdqu;负总责,乡长(镇长、主任)亲自抓,同时组建村账镇代管办公室,由乡(镇、街道)经管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0个村以上的乡(镇、街道)配备专职电算会计3名,辖0个村以下的乡(镇、街道)配备专职电算会计2名。电算会计从经管站、财政所和乡(镇、街道)其他部门干部中选派,要求由政治思想素质好、会计业务精、电脑技能强的同志担任。各村要明确一名报账员,报账员由村委会成员兼任,要求思想素质好,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业务技能。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2月20日前)。一是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村账镇代管办公室,按茶盘洲镇模式实行村账镇代管,并进行电算化。二是由乡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财务清理,推选民主理财委员会,落实清产核资和并账工作,办理好交接手续。三是由市经管局牵头组织乡(镇、街道)村账镇代管办公室专业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由乡(镇、街道)村账镇代管办公室组织村级报账员及民主理财委员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四是乡(镇、街道)村账镇代管办公室按村账镇代管模式开展一次报账活动,并提供财务公开资料。五是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财务公开。财务公开全面推行新湾镇桥北村模式,由市经管局统一公开模版,由各乡(镇、街道)统一制作公开栏。

(三)整章建制,检查验收(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门人员,扎扎实实做好村级财务的电算初始化工作。2月底,由市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考核办法对村账镇代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和工作问责的依据。各乡(镇、街道)村账镇代管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任中与离任审计制度、持证上岗制度等,加强管理,明确职责,严明纪律,规范报账程序。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村委会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预决算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审批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村账镇代管及电算化管理,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农民增收和农村大局的稳定。市经管局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督查。各乡(镇、街道)要妥善解决村账镇代管及电算化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实现村级财务规范化。

(二)保障工作经费和办公设施。各乡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为村账镇代管办公室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施,确保相关工作经费。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所需电脑、财务软件、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由市财政局统一安排。

(三)坚持&ldqu;三个统一&rdqu;。在严格贯彻执行《沅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沅办字〔20〕29号)的基础上,要坚持&ldqu;三个统一&rdqu;。

一是统一模式。全市各乡(镇、街道)统一使用已确定的村级财务软件、财务科目、记账方法,实行电算化管理。

二是统一流程。村级设报账员、乡镇设电算会计,由乡(镇、街道)经管站主管业务。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村民主理财委员会审核会签,村财务负责人审批,报账员定期将原始凭证等资料报村账镇代管办公室,村账镇代管办公室根据财务制度、年初预算、开支标准严格审核入账,对非法定票据、不合理开支不予报销,涉及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及时处理。每月的27-3日为报账日,各村具体报账日期由村账镇代管办公室在年初统一安排好。村账镇代管办公室要在每季度的下一个月5日前向各村提供村级财务报表,每月5日前向各村提供上个月单笔收支500元以上的明细表和及时公开项目的收支明细,每半年度向各村提供定期财务公开材料,由村委会及时公开,同时向本乡镇、街道和市经管局上报村级财务汇总报表。

三是统一账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湖南省农村公益事业筹资专用收款收据》。各村转移支付资金和收取的经营收入,&ldqu;一事一议&rdqu;筹资、捐赠款、政策性收费等收入,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其他一律视为无效票据,农户和相关单位有权拒收。接收了非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的单位,一经发现,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重的依法依纪依规查处。收款收据的领用实行领销号制度,由村账镇代管办公室设立收款收据登记簿,详细登记领取时间、本数、起始号码,领取人必须签字或盖章,下次领取必须将已使用的收款收据存根登记销号,经村账镇代管办公室核对汇总所收款项存入银行专户后,方可领取收款收据。

(四)明确岗位责任,实行效能考核。村账镇代管及电算化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的权益、农民的增收、农村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和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要常抓不懈。市经管局要根据考核办法(考核办法附后),实行目标管理。各乡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相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严明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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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21 20: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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