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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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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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ldqu;三个代表&rdqu;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大力普及学前教育为主题,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0&dsh;2020年)》、《株洲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和《株洲市关于加强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市教育局《普惠性幼儿园评定标准及评估细则》为指导,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工作,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工作,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开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


(二)公益普惠;


(三)动态管理。


三、工作目标


加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布点和遴选工作。


2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工作,确保202年提供3300个园位的普惠性服务。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天元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领导小组


组&bsp;长:何登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文君区财政局局长


&bsp;&bsp;&bsp;&bsp;徐清林区发改局局长


&bsp;&bsp;&bsp;&bsp;董运喜区教育局局长


成员单位:财政局发改局教育局&bsp;监察局卫生局安监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


&bsp;&bsp;&bsp;&bsp;&bsp;办公室设在教育局,马新义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估专家组


组&bsp;长:董运喜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马新义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成&bsp;员:教育局2人,专家园长4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各人


五、工作程序


(一)招生改革


实施&ldqu;划片招生,就近入园&rdqu;。将天元区划分为6个片,含2个城区片和4个乡镇片。要求各幼儿园在划定的片区范围内招生,让幼儿就近入园,逐步减少园车接送,直至实现取消园车接送的目标。


泰山片:天台山路以南


嵩山片:天台山路以北


4个乡镇片:以行政区划为界


(二)自愿申报


教育局组织各幼儿园园长学习市政府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公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的评定标准和评分细则,各幼儿园自愿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上交申报表、自评表和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三)考核评级


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成立评估工作组,对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单位进行考核评级,根据考核情况、布点需要并兼顾3300个园位遴选出一、二、三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四)核定收费标准


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执行20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限价标准,确定本园本年度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审核。


(五)集中公示


区教育局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结果及收费标准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将己评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名单及收费标准集中向社会公示。


(六)签订协议


区教育局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签订《天元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协议书》


(七)公示授牌


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统一公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等级、核定收费标准、实际收费金额、财政补贴金额。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统一授牌。


(八)发放补贴


发放方式:幼儿园差额收费,财政补贴拨付到幼儿园。


操作办法:教育局督促幼儿园协同家长填写普惠对象信息表,以每年4月、0月核定的在园幼儿数为财政补贴拨付基数,教育局管控幼儿园按照计划园位数招生,幼儿园实施差额收费办法,按照低于核定收费标准00元/人/月的标准收费,政府以一个学期为周期将幼儿园实际少收00元/人/月的保育费差额,由财政按照500元/期/人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拨付给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六、实行升、降级动态管理


教育局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年检制、等级动态升降制,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升级条件:在办园过程中加大投入、办园条件明显改善、办园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声誉良好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以由幼儿园提出申请,在来年定级评估中升级。


降级条件:对投入不足、设施设备未及时更新、管理不到位、办园水平下滑、克扣幼儿伙食费、违规收费、&ldqu;小学化&rdqu;现象严重、社会反应强烈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评估结果下降等级,直至取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


一票否决条件: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出现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有与《天元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协议书》违约等情况的,直接取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摘牌并向社会公布。


通过动态管理,进一步促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质量,确保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持续提供&ldqu;质优、价廉&rdqu;的学前教育服务,从而整体提升区域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七、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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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阶段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宣传
















4月9&dsh;6日
















传达市政府、市教育局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解读政策




















申报
















4月7&dsh;23日
















各民办幼儿园自愿上交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复印件、自评表




















初评
















4月24&dsh;30日
















区教育局组织评估专家组初评




















遴选
















5月&dsh;8日
















评估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及布点需要遴选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及类别,报送名单至市教育局




















复评
















5月9&dsh;20日
















市教育局组织复评




















核定收费标准
















5月2&dsh;24日
















教育局、物价局联合指导普惠园收费限价,核定收费标准




















公示授牌
















5月25&dsh;30日
















市教育局公示评定结果、收费标准,区教育局组织普惠性幼儿园授牌




















发放补贴
















4月、0月
















财政局联合教育局于每年4月、0月份分学期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核拨普惠性服务财政补贴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是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由区教育局牵头,财政局、物价局、监察局、卫生局、发改局、安监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解读并执行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卓有成效地开展天元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工作。


(二)宣传发动


教育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全区民办幼儿园认真学习《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城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的通知》(株政办函[202]32号)、株洲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株教通字[202]39号)、《株洲市城区普惠性幼儿园评估细则》和《天元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工作方案》,引导各幼儿园积极、自愿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真做好迎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的准备工作,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单位制作专题板报宣传政府购买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相关政策。


(三)评定公示


教育局组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工作组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定工作。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对此项工作的监督,设置举报电话:天元区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股,2866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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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17 14: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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