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常德市项目建设环境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大战役,市委、市政府决定,从3月开始,集中4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环境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bsp;&bsp;&bsp;一、目标任务

以打造最优项目建设环境为目标,以解决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标本兼治、整治为主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严惩一批强行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一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违纪违规人员,曝光一批损害项目建设环境的典型案件,化解一批影响项目建设环境的矛盾纠纷,完善一批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的长效机制,实现全市项目建设环境明显改善。

&bsp;&bsp;&bsp;二、组织领导&bsp;

成立常德市项目建设环境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负责集中整治的组织指挥工作。

指挥长:赵应云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政委:李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副指挥长:胡丘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匡加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委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防办、市优化办、市法制办、市广播电视台、市政务中心、市地震局、市电子政务办、市重点办、常德日报社、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气象局、国网常德供电公司、昆仑燃气常德分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五区管委会。

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由指挥部另行文。

三、整治重点

&bsp;&bsp;(一)整治项目建设施工环境。严厉打击强行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抢栽抢种、抢搭抢建等恶意骗取征拆补偿行为;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操纵怂恿群众阻工闹事、参与强揽工程等违法违纪行为。

&bsp;&bsp;&bsp;(二)整治项目建设政策环境。着力解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相关制度规定和重要决定不到位、执行不力等问题;严肃查处人为设置障碍制造政策&ldqu;中梗阻&rdqu;、弄虚作假侵占征拆补偿、违反规定标准发放征拆补偿等违法违纪行为。

&bsp;&bsp;&bsp;&bsp;(三)整治项目建设政务环境。着力解决行政审批效率不高,中介前置过多、时间过长,部门执行审批&ldqu;绿色通道&rdqu;不力等问题;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损害项目建设政务环境的行为。

&bsp;&bsp;&bsp;(四)整治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着力解决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难点问题久拖不决、矛盾纠纷化解不力等问题;严肃查处服务不优等损害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的行为。

&bsp;&bsp;&bsp;&bsp;四、实施步骤

&bsp;&bsp;&bsp;集中整治行动分为集中发动、集中排查、集中整治、集中评查四个阶段。

(一)集中发动阶段(3月0日前)

召开全市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会议,重点部署项目建设环境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在市级主流媒体深入宣传集中整治的意义并公布举报电话。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集中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bsp;&bsp;

(二)集中排查阶段(3月日至4月0日)

各工作组要组织安排专门力量,通过逐一上门走访、现场监督查看等方式,全面了解当前项目建设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摸底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同时,着手收集、整理、固定相关证据。相关问题线索台账由各工作组牵头单位于4月上旬前报市优化办。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日至6月30日)

&bsp;&bsp;&bsp;&bsp;&bsp;分类办理。市优化办对排查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整理,并以指挥部的名义分类交办处理。交办处理原则上以属地管理为主,限个月内办理完结;重大典型问题线索交各工作组牵头办理。

&bsp;&bsp;&bsp;从严处理。集中整治要落实&ldqu;五个一律&rdqu;的规定,即对不听劝阻、恶意阻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阻工闹事情节严重、殴打施工人员或工作人员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幕后操纵、策划阻工事件或充当&ldqu;保护伞&rdqu;的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一律停职接受调查;对当地政府、基层组织、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未及时赶到阻工事件现场进行有效处置的一律实行问责;对涉及项目建设政策落实、部门服务工作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党员干部一律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

公开曝光。对集中整治期间查办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

监督巡视。市优化办组织开展监督员&ldqu;百员结对联点&rdqu;行动,组织监督员对口联系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监督巡视,全面了解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过程中部门服务情况和相关环境问题的处置情况。

&bsp;&bsp;&bsp;(四)集中评查阶段(6月日至6月30日)

集中评议。由国家统计局常德调查队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环境满意度调查,深入基层群众、项目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整章建制。市优化办联合有关部门,针对前段时间排查出的问题和整治行动的实际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和完善优化重点工程建设环境的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巩固集中整治行动成果。

检查考评。各地各部门整理集中整治行动资料台账,形成总结材料报市优化办。市优化办对集中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排查出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各相关部门服务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等。市优化办对各地各部门集中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管理和综合考评。

&bsp;&bsp;&bsp;五、工作要求

&bsp;&bsp;(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推进新常德新创业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区县(市)、五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一指挥协调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市直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深入项目建设现场了解实际情况,现场解决问题,主动协调处理矛盾纠纷。

&bsp;&bsp;&bsp;(二)明确工作责任。建立优化项目建设环境责任制,项目建设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建立健全&ldqu;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rdqu;的项目包保责任制度,强化工作责任,切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建立解决问题&ldqu;挂号销号&rdqu;制度,市、县两级重点办要对排查出的问题&ldqu;挂号&rdqu;,问题解决后进行&ldqu;销号&rdqu;。建立项目建设环境问题整治快速反应机制,实行警企地联防,企地定期联系,派出所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苗头,迅速化解矛盾。凡接到阻工闹事等情况报告的,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派出所的值班负责人必须在小时内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处置,并确保项目建设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

&bsp;&bsp;&bsp;(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集中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市优化办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环境整治行动的整体调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和过错问责,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以上这篇204年常德市项目建设环境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策划方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11 19:20:54
上一篇: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下一篇:长沙市电子政务办定点采购方案
网友评论《2014年常德市项目建设环境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