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

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按照淄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争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镇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中心任务,以“建章立制、完善网络、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政策引导、创新发展”为目标,围绕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调整思路,创新方式,精心组织,加大力度,全面提升我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为全镇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建立规范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增强计划生育国策意识、提高计生优质服务水平和能力、转化后进单位工作成效、提升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形成“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办事公开、宣传深入、服务到位、责任落实、管理提升、群众满意”的新局面。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村级组织责任,加强队伍培训力度
加强村级组织领导责任,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分管“两委”成员和计生专职员为具体工作责任人,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与村主职干部年薪工资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责任目标的,坚决落实“一票否决”,被市、区“一票否决”的村,实行镇主要领导约谈制度、镇领导挂包重点管理村制度。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组织镇、村计生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全市“万人大培训”活动,采取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知识竞赛等形式,强化计生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学习及业务知识、服务技能培训等,全面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能服务、会服务”的计生队伍,在全镇树立良好的计划生育工作者形象。
(二)深化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计生国策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基本国策、法律、法规以及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宣传。镇计划生育宣传车在全镇广泛宣传,LED屏计划生育公益宣传画面滚动播放,村(社区)要强化宣传形式和氛围,建立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人口学校、文化大院、农家书屋、计生文艺宣传队等阵地,在重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发现推广村级先进典型,推荐参加市、区“身在基层为群众,争当最美计生人”评选活动和“三爱”事迹及基层最美计生人报告会,并在全镇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三)强化服务阵地建设,深化计生优质服务
按照市、区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加大镇、村服务站建设,本着方便群众、优质服务、工作有效的原则,依托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服务中心,在政策咨询、证件办理、利益导向、计生助福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开展孕期、产后、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建立完善重点随访人员登记簿和重点关注人群登记簿,实行镇、村计生人员每周下户不少于三天。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宣传栏定期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结婚登记、一孩注册、二孩审批、出生信息、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人员、有奖举报等事项,及时帮助解决育龄群众落实国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真情计生、圆梦亲情”活动,让广大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困难户切实感受到人口计生部门的关心关爱。组建阳光计生服务队,深入各村(社区),为育龄群众进行免费健康查体,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跟踪随访服务,全方位提供最优质服务。积极宣传并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广大育龄群众的各种优先优惠政策,组织志愿者对遭遇伤病、意外等特殊困难的计生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扎实推进“计生助福行动”,切实解决计生困难家庭生产生活难题。
(四)坚持依法行政工作,争创依法行政示范镇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执行上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积极争创全市依法行政“示范镇”。全面落实“上门告知”制度,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把对案件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作为重点,镇、村协调配合,加大力度,重点分析,组织力量对历年来未处理的违法生育人员报区进行处理处罚,继续实行顶格征收社会抚养费和法院执行等强有力的措施和办法,努力提高案件处结率,震摄违法生育行为,从而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五)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强化计划生育长效管理机制,将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纳入考核和奖惩,使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一是镇包村人员实行每月督导,按照村级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检查村级档簿资料和随访情况,特别对育龄妇女信息管理,上报各种报表信息,做到核对及时,信息准确,同时根据统计管理口径对育龄妇女管理服务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符合移交条件的逐步进行移交,实现日常工作制度化。二是坚持每月例会制度和季度奖惩兑现,规范工作考核细则,对各村(社区)的基层基础及重点工作及时进行通报,实现考核机制经常化。三是严格奖惩,把查体、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做为重点。做好每年三次的育龄妇女查体工作,把“八签字”制度落到实处,下大力气抓好查体找补工作,特别是在外人员和重点人群的跟踪随访,争取做到不漏查不漏管。同时,依托流动人口平台和张店流动人口查体站,加大对流出人员随访服务力度,将控制违法生育行为做到关口前移。继续加大对应落实措施人员的放环力度,重点加大违法生育人员落实长效措施力度,长效措施落实率保持在92%以上,实现重点工作管理规范化。
(六)加强计生协会建设,深化村民自治管理
加强计生协会建设,切实抓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管理,在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加大落实力度,严格执行,充分发挥出村民公约的作用,执行好村民公约中奖励、惩治措施,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愿落实计生政策,从而进一步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七)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现同管理同服务
建立健全外来流动人口组织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格内居民的房屋出租、外来人口居住及家庭外出人员、外出详细地址等情况进行上门走访了解,加强动态走访和重点管理,通过收集和反馈信息,对流动人口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充分运用网格信息平台,对流动人口定期发送短信,开展宣传教育,同时整合现有服务资源,大力宣传普及有关流动人口的法律法规、免费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切实做到同管理,同服务。
(八)落实利益导向机制,惠泽计划生育家庭
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大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从而引导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高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知晓率,使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其中。按照博白政发【20】67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对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农村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以及参加新农合、新农保、退出二胎指标等的资格认定、审核和年审工作。通过认真审核、层层把关、严格审批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落实兑现奖励资金,确保各项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政策的全面落实。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认真落实市、区文件精神,镇成立“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镇领导小组加强督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我镇“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深入、扎实、有序地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紧紧围绕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突出抓好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将提升计生队伍综合素质和开展“阳光计生、真情计生”相结合,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加强行风建设,把群众关心的生育情况、奖励扶助、技术服务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有关事项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三)加强协调,实现综合施治
人口计生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大统筹”的方法,依靠各部门的力量推动计生工作整体向前发展。我镇将确保基层计生机构设置稳定、人员配备合理、队伍网络健全、投入保障有力,加强与司法所、妇联、民政办、派出所等部门的协调,齐抓共管,相互配合,提升全镇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破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难题,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我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促进我镇人口计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杰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13 13:27:23
上一篇:强信念强发展强奉献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意见
下一篇:创建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镇实施方案
网友评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