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市文明委〔20x〕3号文件精神,县文明委决定20x年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社区)、文明街道(路)、文明机关、文明窗口、文明家庭和争当文明公民活动,请各有关单位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ldqu;保增长、惠民生、促和谐&rdqu;总目标,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xx&ldqu;十二五&rdqu;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创建内容和标准
(一)文明单位。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重视学习培训,文体卫生先进;管理民主,遵纪守法;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
(二)文明村(社区)。社区硬件设施完善,党群组织健全,社区管理民主,物业服务规范,治安秩序良好,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邻里关系和谐,环境整洁优美,居民生活便利,创建活动扎实,计划生育达标;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三)文明街道(路)。硬件设施完善,标志标线明显,环境整洁优美,道路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牌匾广告规范,文化氛围健康。
(四)文明窗口。管理有序,服务规范,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明礼诚信,治安良好。
(五)文明机关。设施完善,环境整洁,勤政爱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关系和谐,明礼诚信,服务规范。
(六)文明家庭。爱国守法,热心公益,优生优育,男女平等,移风易俗,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家庭和睦。
(七)文明公民。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热心公益,关心他人,勤俭自强,爱岗敬业。
三、实施办法
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采取条块结合,条条为主的办法,由县文明办牵头组织实施;文明村(社区)、文明街道(路)的创建工作和争当文明公民活动,由各乡镇(办事处)文明委负责组织实施;文明窗口、文明机关创建工作,采取条块结合,条条为主的办法,由县文明办和各归口部门牵头组织;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由县妇联组织实施。
四、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县委&ldqu;保增长、惠民生、促和谐&rdqu;的总体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要按照先抓创建示范点建设,再逐步巩固延伸,扩大创建成果的步骤进行。要抓好创建示范点的培养、巩固和提高工作。县文明办重点抓好省、市创建示范点的创建指导工作,各单位要重视对创建先进单位的培养和推荐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把各级确定的创建示范点真正培育成文明创建工作的新典型。
3.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创建的主题内容,确定创建示范点,组织相应的创建活动,并将创建示范点于x月底报县文明办。县文明办将于x月初进行公示,然后对创建示范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年中县文明办对各创建示范点进行检查、指导,年终再验收评比,确定最终创建成功或市文明候选单位。
4.具体创建达标要求和考核细则x月份在xx新闻网、xx县委宣传部网站、宣传系统QQ群里发布,各单位自行下载,对照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五、评先与表彰奖励
文明单位的评比、推荐工作由县文明办牵头组织,按照条块结合、条条为主的办法进行,年底县委将在文明委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创建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评选、表彰,并颁发奖牌。
2文明村(社区)、文明街道(路)、文明公民的评比、推荐工作,由各乡镇(办事处)文明委组织;文明窗口、文明机关的评比、推荐由县文明办及各归口部门组织;文明家庭由县妇联组织;县文明委将在各牵头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选、表彰,并颁发奖牌、证书,给予奖励。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2-01 2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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