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推广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粮食增产丰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x]号)、《xx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湘农业办发[20x]57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函[20x]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年全县新推广水稻插秧机40台以上,机插面积2万亩以上,培训机械育秧技术人员和插秧机手80人以上(具体目标任务分解见附件)。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xx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张智敏任组长,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谭海亮、农办主任朱少东、农机局局长周广德任副组长,县农办、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农机局局长周广德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主管农业的副乡(镇)长专抓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农办:负责全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协调、督查、考核。
县财政局:为全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县农业局:结合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统筹安排好全县各地集中育秧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机械化水稻育插秧工作。
县农机局:负责全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任务分解与下达,并制定考核方案;负责组织全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骨干、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的技术培训,举办机插秧演示会,并成立专家技术组织,对育插秧机械化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做好育插秧机具推广工作,督促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搞好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工作推广综合汇总。
各乡镇负责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生产的农业种植大户的任务落实。
三、工作步骤
全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按照早、中、晚稻生产规律分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各乡镇于4月中旬做好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的宣传工作,并落实工作方案。
(二)技术指导和培训。各乡镇落实报送机械化水稻育插秧技术培训人员名单到县农机局,于4月下旬培训。县农机局组织早稻机械化插秧演示会一场,由各乡镇派送2&dsh;5名水稻种植大户参加,6月下旬进行晚稻育插种机械化技术指导工作。
(三)检查考核。将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列入对各乡镇政府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于6月下旬和月上旬对各乡镇进行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检查、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扩大机插秧规模,要以集中育秧专业户、农机、农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为龙头,将水稻生产直播区和&ldqu;压单扩双&rdqu;为突破口,形成&ldqu;政府引导,市场带动,政策扶持&rdqu;的工作机制。
(二)各乡镇要将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推广的农户和机械投入的对象,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协调技术推广指导,除八团、桃坑两个山区乡镇外,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生产不留空白乡镇,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三)县政府将对此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乡镇进行奖励;对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购买插秧机和育秧设施设备及机插面积进行以奖代补,并安排配套资金加大对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生产的投入;执行中央财政购置补贴政策时,对购买育插秧设施设备的农机大户、农业合作组织予以倾斜,继续实行累加补贴,并按实际机插作业面积适当给予补贴的奖励制度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1-27 19: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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