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做好20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x〕33号)、《xx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人民政府20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t;的通知》(湘政办函〔20x〕44号)和《xx市人民政府20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株政办函〔20x〕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xx县实际,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评议对象
县直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垂直管理单位(附一)。
二、考核内容
20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点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xx建设纲要》、《xx省行政程序规定》、《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xx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xx省政府服务规定》等贯彻实施情况。
三、考核评议标准
县直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考核按《xx县20x年度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考核细则》(附件二)标准执行。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年终考核占80分,日常考核占20分。
上述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上不满70分的为基本合格;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
四、考核方式
(一)日常考核。县直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垂直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原则上每季度报送一次),包括统一布置的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培训发证等重大活动参与情况,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情况,行政行为被举报投诉等情况。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结合日常工作采集,并建立日常考评专项档案,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二)年终考核。县直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垂直管理单位先进行自查自评,再由考核小组采取听、看、查、问、评相结合的方法,对各被考核单位分组进行考核。具体程序为:
、各被考核单位总结汇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向县人民政府提交20x年度依法行政报告;
2、考核小组查看依法行政有关文件、台帐和其他材料;
3、考核小组查阅行政执法卷宗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卷宗。被考核单位提供全年案卷号后由考核小组抽选检查;
4、考核小组随机提问;
5、考核小组结合考核情况反馈意见;
考核结束后,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根据日常考核、年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考核意见。
五、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x年2月日&dsh;2月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结果运用
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估,考核结果报送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
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在行政机关内部通报,并采用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1-20 20: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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