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x]9号)文件要求,自20x年x月x日起,各级各部门要将非涉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统称&ldqu;政务服务事项&rdqu;)全部纳入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以下统称&ldqu;政务服务系统&rdqu;)中办理。为确保完成省市下达对我县政务服务系统应用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开展我县政务服务系统应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ldqu;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授权、各负其责&rdqu;的原则,以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为基础,以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为中心,全面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工作,努力建设&ldqu;服务型政府&rdqu;、&ldqu;透明型政府&rdqu;、&ldqu;效能型政府&rdqu;。
二、目标任务
各职能部门要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到政务服务系统中办理,网上政务服务率达到00%(对于涉密型政务服务事项,不能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中进行办理的,职能部门要向县监察局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在政务服务系统中将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服务承诺等信息按要求进行公布,并公开申报、受理、办理、咨询和回复等信息,确保政务服务系统应用到位,坚决杜绝系统&ldqu;接而不用&rdqu;、行政审批事项&ldqu;体外循环&rdqu;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接入阶段(20x年x月xx日前完成)。我县自20x年xx月开展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以来,已完成县政府、政务中心、监察局、电子政务中心及40家具有网上政务服务职能单位的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尚未接入的单位为0家(详见附件)。未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单位,无法进行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资料入录及开展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工作,因此未接入的单位务必在x月xx日之前,完成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
(二)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资料二次入录阶段(20x年x月xx日前完成)。省监察厅将在x月xx日前组织对全省各级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数据进行截取,并作为考核依据。目前,我县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数据尚未达到省、市下达的任务要求,需进行业务数据二次入录工作。为督促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完成上级考核,县监察局将在9月25日对全县各职能部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资料进行截取,并作为考核依据。具体工作分以下步骤进行:
、前期筹备(x月xx日-x月xx日)。完成各项信息、资料准备工作,具体应准备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如下:
()基础资料。各职能部门要确定本部门的机构信息、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受理、初审、复审、决定等)、办理人员信息、网上政务服务系统部门管理员等信息。
(2)事项信息。各职能部门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参照《关于公布全县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办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茶政发[20x]22号)及事项详细信息(样表见附件2)。
(3)业务数据。各职能部门从20x年x月x日起至今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资料及数据。
2、部门管理员培训会议(x月xx日)。组织召开全县各职能部门管理员培训会议,使各部门管理员了解、熟悉系统操作,明确工作任务,为系统和业务数据入录工作做好准备。
3、业务数据二次入录(x月xx日-x月xx日)。各职能部门务必在9月25日之前,完成本部门自20x年x月x日至x月xx日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数据入录到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中,各职能部门应完成入录的任务数量见(附件3),如本年度业务办理量未达到任务量的,可入录20x年前的业务办理资料。
(三)网上政务服务系统操作培训(20x年xx月xx日前完成)。由县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对全县各职能部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审批流程(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办理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系统操作培训工作。
(四)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阶段(20x年xx月x日起)。各职能部门务必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中办理,网上政务服务率达到00%,坚决杜绝系统&ldqu;接而不用&rdqu;、政务服务事项&ldqu;体外循环&rdqu;等问题。为全面开展我县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工作,保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长期、有效、顺利的进行,各职能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工作应按如下步骤及人员分工进行:
、部门资料建立和维护。由各职能部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基础资料的建立和维护工作,具体包括:
()建立人员信息。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受理、初审、复审、决定等)办理人员、咨询回复和投诉处理人员等信息的建立和维护;
(2)建立登陆信息、分配权限。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办理人员的系统登陆帐号密码建立以及权限分配和维护工作;
(3)入录事项信息。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及事项详细信息(具体包括:证件信息、收费项目、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服务承诺、业务办理流程配置等信息)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2、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实现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是开展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工作的根本目的所在,业务办理数量是省、市、县考核各级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工作业绩的主要数据来源。根据各职能部门网上政务服务事项范围,业务办理环节及各环节分工大致分为以下五点(部分事项办理流程有所不同,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事项实际情况进行分工):
()受理:相关业务受理人员对用户(申请人/企业)提出的业务申请进行受理操作,负责对用户提交的申请资料及材料进行收集以及对相关信息的完整性进行确认。
(2)初审:相关业务初审人员对用户提交的业务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给出相应审核意见操作。
(3)复审:相关业务复审人员对用户提交的业务申请资料进行最终审核并给出相应审核意见操作。
(4)决定:相关业务决定人员对用户提出的业务申请决定是否给予办理及给出相应处理意见的操作。
(5)办结告知:相关办结告知人员对已办理完成的业务告知用户的操作。
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行政审批时限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速三分之一。对于超出规定审批时限的行政审批事项,系统会给出黄牌和红牌警告,黄牌和红牌数量会直接影响各职能部门考核结果。各职能部门业务办理人员务必要分工明确、紧密协作,确保各项业务按时、顺利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班子,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成员由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办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组成(样表见附件4)。实行&ldqu;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授权、各负其责&rdqu;的管理机制,有效保证和加强政务服务系统应用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更新,为全县网上政务服务应用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技术支持及培训保障。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县监察局负责对全县各职能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应用工作进行督查,并对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受理、办理进度、咨询回复、投诉处理进行电子监察。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资料建立、维护和更新以及审批业务办理工作。
(三)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科学作出安排,重点抓紧&ldqu;落实三项基本制度、创新四项机制&rdqu;。切实落实首问负责、一个&ldqu;窗口&rdqu;集中受理和办结、一次性告知等三项制度,创新并执行好行政审批时限&ldqu;倒逼&rdqu;和超时责任倒查、行政审批部门内部协调提效、行政审批办结事项回访、标准化审批作业等四项机制,确保以好的制度和机制管好行政审批,抓好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工作。
五、严格考核
(一)县监察局将对我县网上政务政务服务应用工作中的各个阶段(网络接入、业务数据二次入录、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及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等)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定期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二)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检查考核结果直接纳入绩效考核和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1-18 17: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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