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事故调查、应急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一、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 集中力量驻点调查,提高事故调查效率。继续发挥相关部门作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驻点调查事故。属于一般事故的,原则上20天内调查结束,30天内将调查报告报政府批复。属于挂牌督办的一般事故,原则上20天内调查结束,30天内将调查报告报市安委办审核。属于较大以上事故的,原则上30天内调查结束,并将调查报告报省安委办审核。  2 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有职必有责,失职必追责,要多部门、多层次追究责任。事故责任力求做到有责任必追究;对事故相关单位要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和事故调查处理通报会,强化警示教育;编印《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汇编》、《事故警示录》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刑事判决书》等,对生产经营单位和负责人进行警示;推进事故调查公开工作,实行调查报告(批复)送达和网上主动公开;建立亡人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较大以上事故企业班子两个约谈制度;对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上升、事故死亡人数超控制指标进度的地区实施警示通报和约谈。  3 强化整改措施落实,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要督促事故发生单位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同时将整改情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1-13 18: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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