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全年工作要点

  204年全县价格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物价工作会议及全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ldqu;稳中求进&rdqu;为总基调,以&ldqu;进、转、优&rdqu;和&ldqu;稳价安民惠民&rdqu;为总目标,改革创新,主动作为,为&ldqu;三个xx&rdqu;建设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

  全县价格工作目标是: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控制在4%以内。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到位;定调价事项按时办结率达到00%;市场价格监管实现全覆盖,对查出的价格违法案件依法处理率达到00%;价格信访、举报办结率达到98%以上;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普及率达到98%以上;收费年审率达到00%,备案率达到99%;价格监测数据上报率、准确率达到99%以上;受理的涉案、涉纪、涉税财物鉴证事项办结率达到00%;完成县委、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根据上述总体要求,204年要切实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从严把握本级政府定调价、政府指导价调整的范围、幅度和时机,合理疏导价格矛盾。二是加强价格监测。加强对粮食、蔬菜、液化气、食用油、肉禽蛋奶、种子、生猪、化肥等生活必需品、农产品及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测监管,不断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加强价格监测分析与专题调研,准确把握市场价格变动态势,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高科学处置水平。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ldqu;三项制度和一个机制&rdqu;。切实抓好价格调节基金征管、使用工作,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平价商店或超市平价区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重要物资收储和平抑物价制度;强化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部门整体作用;落实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补贴落实到位,维护低收入群体利益。

  二、推进价格改革创新。一是对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强市场监管。放开二类疫苗,省医保目录内的低价药品、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外单独收取费用的医疗器械;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普通商品房以外的物业服务收费。取消电信增值业务资费备案。二是切实落实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措施。逐步落实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推进居民用电分时电价;逐步规范农村供水和城市&ldqu;二次加压供水&rdqu;价格;改革排污收费方式,实行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加快推进新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接工作和试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步伐,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关系。三是完善定调价费服务机制。严格执行全省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全面梳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禁止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通过第三方强制收取。对由政府管理的定价权限,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湖北省定价目录》,强化成本监审和信息公开,完善听证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三、切实落实惠民政策。一是认真落实国家惠农价格政策,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最低收购保护价和托市收购价落实到位,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生产、流通的各项优惠政策,认真落实&ldqu;绿色通道&rdqu;政策,规范农产品集贸市场摊位费,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三是加强水、电、气等重要生活资料价格及其延伸服务收费的监管,认真落实优惠减免政策。四是强化对城市公交、道路客运、旅游景区、医疗教育、殡葬服务等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监管,确保国家各类优惠政策执行到位。五是强化对涉及弱势群体的6大类69项惠民价格政策,落实各项价格补贴政策。六是加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继续执行重大节日景区门票半价及特殊人群优惠政策。

  四、注重民生价格监管。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大商品服务价格的市场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保障供应工作。二是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强化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以及普通高中招生&ldqu;三限&rdqu;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学前教育收费的备案管理。三是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严格执行商品房价格报备制度、商品房&ldqu;一价清&rdqu;、明码标价和一房一价制度。四是加强对数字电视收费行为的监管,对数字电视的延伸收费加强管理。五是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监管,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六是加强小区物业服务和停车收费管理,强化涉房、涉地收费监管。七是加强殡葬、电信、银行等行业收费监管,严格价格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五、全力规范收费行为。一是进一步开展收费清理。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治理乱收费行为;强化收费年度审验和交叉年审工作,严格执行收费许可、审验、公示、备案等制度,对所有收费单位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治理乱收费行为。二是继续推行涉企收费&ldqu;一册&rdqu;、&ldqu;二卡&rdqu;、&ldqu;三制&rdqu;管理,加强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中的收费监管,规范涉矿收费,服务经济发展。三是加强对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组织收费监管。四是严厉查处乱收费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对乱收费行为严查严打。五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六、着力整顿价费秩序。一是加强价格监督。加大对市场价格特别是放开商品价格的监管力度,巩固深化&ldqu;市场价格监管年&rdqu;活动成效,以市场决定价格为立足点,以价格监督为重点,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二是建立完善市场价格监管制度。建立完善企业价格台账和物价员制度、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制度、价格诚信建设和价格自律制度、提醒告诫和企业约谈制度。三是扎实推进专项检查。开展教育收费和旅游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做好水电气延伸服务费、医疗服务收费、物业管理收费、有线电视收费等重点检查;加强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市场价格巡查。四是强化市场价格常态监管。探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实现价格监管广覆盖和常态化;加强对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方式的监管。五是严肃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反价格垄断、反价格欺诈执法力度,准确、及时、有效、规范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六是加强价格服务工作。强化&ldqu;2358&rdqu;举报投诉咨询管理,认真受理群众价格咨询和投诉,及时化解价格矛盾,维护群众的价费权益。

  七、扎实推进公共服务。一是加强价格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集体审价、集体审案和价格听证制度,积极探索价格报备管理新模式。二是切实加强价格监测工作。利用xx门户网、物价信息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多种媒介,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对市场价格趋势进行预测分析,为党委、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调控当好参谋。三是做好价格信息宣传工作。加强xx物价信息网建设,完善信息网络平台。做好外宣工作,大力宣传xx物价。四是强化成本调查监审。加大农产品调查力度,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信息发布和成果利用工作;做好重要商品成本调查、专题监审工作,开展包括本地特产在内的重要商品成本调查、新兴产业成本调查和成本跟踪监审、定期监审工作。五是做好价格认证工作。认真落实《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努力做好涉案、涉税、涉纪、涉民价格认证工作。

  八、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ldqu;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rdqu;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纠正&ldqu;四风&rdqu;,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费问题,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ldqu;八项规定&rdqu;、省委&ldqu;六条意见&rdqu;、市委、市政府24条实施意见、县委&ldqu;六个禁止&rdqu;和县政府&ldqu;十个不准&rdqu;,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提高行政执行能力。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严格执行价格审议和决策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ldqu;一岗双责&rdqu;,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组主体责任;领导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财经、工作、生活等各项纪律,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惩防体系制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行使监督,加大物价工作决策、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力度,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调控手段稳控物价的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开展党的政策理论和物价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干部管理、考评和激励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22 19: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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