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的实施方案

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为依据,充分发挥纪委全委会作用,加强对同级党政班子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勤政廉政,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加快建设XX提供坚强保证。  二、述廉对象  (一)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  (二)县长,副县长。  三、述廉内容  述廉内容以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基本依据,重点报告廉洁自律及改进工作作风情况。主要内容是:  (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重点报告自身及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结合分管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检查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  (二)执行《廉政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规定情况,在婚丧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12 21:39:53
上一篇:医院201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下一篇:烟草专卖局(公司)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网友评论《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的实施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