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XX”、“法治XX”、“和谐XX”的总目标,进一步创新矫正方法,严格矫正程序,丰富矫正手段,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努力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上力求新突破,矫正率达到100%,不发生因教育改造不到位引发又犯罪。   一、抓住创建环节,规范社区矫正。司法、法院要尽快实行缓刑犯审前评估制度,使社区矫正更具科学性和规范性。各镇要开展好矫正对象的第一次入矫教育,从谈话、登记、矫正宣告等方面进行规范。严格工作例会、请示报告、学习培训、公益劳动等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完善联席会议、联络员、解矫预警和解矫通报等制度,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操作和有序开展。对解矫的矫正对象要及时进行宣告,办理有关手续,体现执法的严密性。   二、加强培训考核,提高矫正质量。要组织司法所人员进行社区矫正知识培训,增强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司法所要组织志愿者进行培训,切实发挥好志愿者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要细化考核内容和项目,每年要组织考核组对各镇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考核,对矫正工作在前5名的镇要进行奖励。对矫正工作列入后5名的镇,年终司法所与个人不得评为先进。。要充分发挥报纸和网络的优势,大力宣传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12 21: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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