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一法两规定”学习培训实施方案

公安机关“一法两规定”学习培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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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四型”警务建设,提升全县公安民警执法能力,增强执法素质,更好地服务XX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局《关于加强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能力型警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市公安机关203年度“一法两规定”学习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向能力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的理念,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法治XX建设要求,加强公安执法培训,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努力打造具有XX公安特色的执法教育培训体系,为全县公安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素质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任务目标
  通过组织民警对《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两规定)的学习培训,实现执法民警对常用法律法规熟知熟会,对办案程序熟练掌握,对案件办理严格规范,能够应对《刑事诉讼法》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挑战,应对法治社会新要求。
  三、时间安排
  本次学习培训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学阶段(4月底前)。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以改进民警的执法理念、操作程序、习惯做法,提高证据收集、出庭作证能力为目标,积极组织一线执法办案民警学习,各单位务于4月底前组织办案民警对“一法两规定”通学一遍。学习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每周一案、每月一讲、每季一评的民警执法能力“三个一”教育培训机制。(每周轮流选取自己办理的案件进行分析讨论;每月选定专题轮流进行授课;每季度选取本单位办理的正面或反面案例进行点评)
  (二)专题培训阶段(5月中旬)。县局组织民警到各单位针对“一法两规定”进行专题培训。针对“一法两规定”的修改变化,结合前期各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培训民警如何适应新法新规的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办案,以及办理案件中常见问题的应对和办案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三)比武竞赛阶段(7月上旬)。县局组织民警进行“一法两规定”业务知识比武竞赛,对各项工作进行验收。一是笔试考试。考题范围包括常见法律法规、“一法两规定”、司法解释等,由民警进行笔试答题。二是案卷展评。随机选取近期办理的案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评查,查找案卷存在的问题,指出改进方法。三是出庭应诉竞赛。由各单位组队参加,邀请有关人员组成模拟法庭,由参赛民警作为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接受提问,评委根据参赛人员表现进行打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高民警执法能力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民警执法素质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一法两规定”的实施,既是对公安工作的挑战又是机遇。全县公安民警一定要从对法律负责、对群众负责的高度出发,主动适应新刑诉法在证据标准和办案程序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真正让群众在每起具体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刘剑局长任组长、荆延安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本活动的组织协调。
  (二)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各单位要针对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推进工作。可以采取科所队内部自学,跟班学习,集中授课,向检、法部门请教,互动式学习等多样形式开展工作。每周一案、每月一讲、每季一评“三个一”民警教育培训机制落实情况,将作为今年民警执法培训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执法单位要作为一项长效措施,常抓不懈,相关资料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5日前报县局法制办公室。工作中要以“人人过关,争创一流”为目标,通过组织业务警种比武竞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切实激发民警的积极性。
  (三)科学考核,确保实效。为检验培训效果,县局将以考试、竞赛的形式进行考核验收。根据考试、竞赛成绩全局排名,各项成绩将直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和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使用,并作为评先创优的依据之一。县局验收完毕后,将排名情况报市局,市局在7月中旬将以比武竞赛的形式对各分县局培训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验收时借鉴省公安厅在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观摩活动时抽取系数的方法,随机抽取一定的系数,按照各分县局上报的民警考试排名情况,抽调该系数对应的民警参加比武。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12 21: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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