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6年度述责述廉报告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今年以来,我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坚持亲历亲为,落实全面领导责任  一是抓策划。遵照中央和省、市、县和市局党委部署,以正警风、促廉洁为目标,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主导出台《2016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安中心工作同部署落实、同检查督导。  二是定职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和任务,明确政工、法制、督察、信访等部门的具体分工和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是亲躬行。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把主体责任抓牢、抓实。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委会、2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4次中层以上干部会,2次廉政党课,会办涉及队伍党风廉政制度建设、重要活动安排、党员民警违规违纪处置等事项6次。  (二)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以上督下责任  一是严管关键少数。围绕强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1-23 12: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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