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政领导班子2014年述责述廉报告

根据市委办《印发〈关于镇和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责述廉的规定〉的通知》(彭委办〔2014〕60号)要求,现就军乐镇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镇党委责任主体意识  (一)强化学习教育,加大对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教育  由镇党委书记亲自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领导人有关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并结合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通过学习教育,使全体班子成员提高了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本身必须承担和履行的基本责任的认识。明白了自己就是第一责任人,责无旁贷,自觉担负起了四个责任人,即宣传教育的责任人,组织领导的责任人,监督检查的责任人,率先垂范的责任人;从自己做起,坚持做到了三个管好,即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四个负责,即对自身行为负责,对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负责,对所分管的办(所)中心和所包村(社区)执行纪律、规定、制度负责,对所分管的办(所)中心和村(社区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26 12:43:44
上一篇:政府办领导班子2014年述责述廉报告
下一篇: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4年述责述廉报告
网友评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2014年述责述廉报告》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