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述廉报告

一、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 统筹谋划部署。我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组织工作齐抓共管,做到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一是每年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二是按照市委、市纪委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部实际,定期召开部务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及时传达党风廉政工作精神。三是按照市纪委安排,每年年底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  2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蓉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牵头落实部机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完善了责任整改机制,针对省、成都市巡视巡察、党风廉政社会评价、行风政风满意度调查、监督检查等反映、反馈的问题,及时在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对于我部涉及到事项进行集中研究讨论,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认真抓好整改和防范。  3、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按照《XX市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彭委办〔2014〕43号)文件精神,我部于8月29日在部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12 19: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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