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民政局领导班子述廉报告

一、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 统筹谋划部署。一是在党风廉政工作中,局党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要求,至始至终是由局党组牵头部署、牵头落实,局纪检监察科负责监督和问责,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自示范;局班子成员分别是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牵头人、责任人,各科室和事业单位是落实相关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通过落实两个责任,特别是党组主体责任,全局上下形成了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的强大活力。二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仍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分工,责任落实到人。今年3月,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制定了《彭州市民政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及《彭州市民政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彭民发〔2014〕31号),明确了工作任务和重点。局党组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责任,量化了目标,在全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管理体系。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先后5次召开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12 19: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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