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204年上半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bsp;

  XX县森林防火工作,自XX年华丽转身后,县委、县政府的重视程度一年高于一年;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一年大于一年;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一年强于一年,形成了204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ldqu;全民皆兵防火患&rdqu;之局面,筑起了森林防火之长城。县委、县政府更为森林防火长城之坚固注入了钢筋水泥:在3月3日的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表彰了203年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兑现了203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对8个00分的乡镇兑现奖金36万元,对25个乡镇兑现罚金万元。会上,全县43个乡镇、49个副科级以上的县直机关单位及中央、省、市驻溆单位向县长李卫林递交了204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了森林防火各自的责任,开创了全县所有副科级以上单位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之先河。在春防过程中尤其是清明节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没有辜负县委、县政府的重托,落实了县委书记蒙汉在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各部门坚决做好&ldqu;六到位&rdqu;,力争清明&ldqu;零火情&rdqu;的指示精神,确保了清明期间&ldqu;零火情&rdqu;。
  一、责任到位,落实全县各级责任
  、及早部署安排到位。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在3月20日前,均召开了一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领导机构,认真落实《204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研究部署全年尤其是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乡镇均召开了村组干部大会,县直机关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教育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在挂清扫墓时严防引发森林火灾。规定了凡是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擅自带火进入林区或祭祖扫墓等引起森林火灾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承担领导责任。
  2、包保责任落实到位。各乡镇与村(居)委会均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党政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工作包保责任制,制订了森林防火值班等各项规章制度。县直机关单位各确定一名党政领导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落实了党政领导包股室长,股室长包干部职工,干部职工包家属,建整扶贫工作队员包扶贫村及协助所在乡镇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好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包保责任、地块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包保责任体系。
  3、护林巡山责任到位。204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全县封山育林工作方案,县政府按照8元/亩的标准,根据护林面积拨付护林员工作经费,护林员职责和工资按年初村委会与专职护林员签订的承包合同书兑现,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落实好护林员工资的配套资金,以提高护林巡山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3月20日前每一个村落实了-3名责任心强的护林员,并按全县统一模式签订了《护林员承包合同书》,切实强化了护林员工作责任,调动了护林员工作积极性。
  二、宣传到位,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级各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标语、防火彩旗、公开信、警示牌、召开大会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积极营造&ldqu;森林防火、人人有责&rdqu;的浓厚氛围。在清明节等高火险期,县电视台每天在县新闻联播后,播出森林防火警示语,县气象局在每天天气预报中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每个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均悬挂了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县、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都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进入林区进行巡回宣传,每个村至少都制作了一幅高标准的固定性宣传标语和一块高标准的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宣传牌,每个村民小组都张贴了不少于0幅红纸宣传标语,每个学校都给学生家长发放了一份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每个村都安排了一名专人在村组院落和重点地段用手喇叭或鸣锣进行巡回宣传,每一个烟花爆竹销售点都设有森林防火警示牌并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县直机关和村组都召开了一次森林防火职工或群众大会,大力宣传文明祭祖,禁止挂清扫墓烧香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据初步统计,全县共修建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碑7座,悬挂宣传横幅650多条,张贴宣传标语6000多张,发放警示条2万余份,并组织50多台宣传车在全县巡回宣传。特别是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向学生发放了9万余封《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森林防火,并要求学生家长在回执上签字,真正使森林防火宣传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同时,县委、县政府印发了《森林防火禁火令》、《XX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明期间严禁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要求张贴到村组,在全县上下营造了&ldqu;森林防火、人人有责&rdqu;的浓厚氛围。
  三、监管到位,严厉禁止野外火源
  、严格野外火源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大对烧坎、烧荒、烧垃圾等管理,加大巡山密度。对重点部位进行地毯式排查,林缘村、油库、防火重点目标等基本上开辟了不少于20米的防火隔离带,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在清明期间,颁布了&ldqu;禁火令&rdqu;,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规范林区用火管理,坚决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划定责任区、明确责任人、落实巡护责任,做到人员、地段、责任&ldqu;三落实&rdqu;,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及坟山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部位均组织专人加强巡查巡护,做到严看死守,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据统计,清明期间,全县共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26万份,签订坟山墓地责任状2万份,聘请森林防火巡山员3450名,设立森林防火检查岗点3750余个,防火检查员250名。
  2、加大对&ldqu;痴、呆、傻、疯&rdqu;等重点人群监护力度。各乡镇对&ldqu;痴、呆、傻、疯&rdqu;等重点人群落实干部监护和亲属监护双重责任,建立详细的监护责任人花名册台账,对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的,要严格追究监护人责任。
  3、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清明期间,历来是我县火灾高发频发的时节,针对这一情况,我县提前做好督查排查安排,做好严密的防范工作,善于寻找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切实抓好管人、管火、管村三个环节,及时查火源、找隐患、堵漏洞。在火险高发期,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护林防火宣传和清山查林活动,全面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四、预案到位,高效处置森林火灾
  、提前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一切准备工作。3月20日前,各乡镇都组建了不少于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每个扑火队员都配备了手电筒、毛巾、水壶、砍刀、&ldqu;二号工具&rdqu;等设备。3月9日至20日,对全县各乡镇分管领导、林业服务中心主任、扑火队员进行了为期二天的集中培训,确保森林火灾发生后,应急队伍能够随时拉得出、用的上、扑得了。
  2、加强值班调度。县乡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切实遵守火情信息报送纪律和&ldqu;归口报告&rdqu;制度,严禁脱岗、漏岗或迟报、瞒报等现象发生。要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准确上报各种火灾信息,对发生森林火灾不及时报告和值班不到位的,调度和指挥扑救不及时而延误扑火时机酿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各级各部门都制定了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政府、村(居)委会和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根据预案规定,及时赶赴现场,成立前方扑救指挥部,靠前指挥,科学指挥,统一调度,第一时间处置,把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把危害降到最低。大火扑灭后,要派人负责火场清守工作,杜绝死灰复燃。
  4、牢固树立&ldqu;以人为本、安全第一&rdqu;的思想。认真吸取20年&ldqu;330&rdqu;因森林火灾造成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的惨重教训,把确保人员安全、房屋安全和重点基础设施安全放在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工作的首要位置。
  五、打击到位,加大案件处理力度
  、加强督促检查。从204年3月2日至4月0日,为期20天的督查时间,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领导任组长,从县监察局、安监局、县农办、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五个督查工作小组,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二0一四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溆办发[204]6号)文件下发后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2、依法严查森林火警火灾案件。对于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擅自野外用火和挂清扫墓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治安拘留,引发森林火灾构成刑事案件的,一律刑事枸留,从严追究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我们按照&ldqu;发生一起、查处一处、打击一起&rdqu;的原则,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狠抓森林涉火案件查处工作。一是及时出警,尽快侦破。火灾发生后,森林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获取线索,全面收集掌握现场证据,控制涉火犯罪嫌疑人,并按照&ldqu;定人定案、分片包干、个案包办&rdqu;的原则,切实做到快侦快破。二是密切配合,从严惩处。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快速出警,快速侦破,快速结案,凡是够刑事立案标准的一律刑事立案,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三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案件发生后,电视台、网络、报纸等媒体均进行跟踪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案件影响,达到了打击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
  六、奖惩到位,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严格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XX县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相应后果的,坚持&ldqu;零容忍&rdqu;的工作方针严加追责。
  2、实行重奖重罚制度。年度内,对没有发生森林火灾的乡镇奖2万元,同时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记分。年度考核为全县倒数第一名的,取消该单位年终综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并按每扣分罚工作经费400元的标准,由县财政局在拨付给该单位的工作经费中扣除。村级护林员工作年终由县防火办与乡镇人民政府一并进行考核,凡是认真履职的,护林员工资坚决予以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因履职不到位,发生森林火灾的,由县财政局按考核办法在应拨付的护林员工资中扣除。


  XX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4年5月20日

&bsp;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19 18:57:52
上一篇:妇幼保健院2014年上半年卫生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一篇:农业办上半年工作总结
网友评论《2014年上半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