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老龄办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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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龄办207年工作总结和208年工作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老龄委的工作部署,207年,在省老龄办指导下,我市老龄工作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抓手,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营造浓厚氛围,完善养老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健全老龄工作机制,推进老龄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统筹协调,认真开展《xx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与各老龄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沟通协调,两次征求意见,修改形成送审稿后,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二是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贯彻,着力推动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不断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全市2个县(市)区已全面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对年满80-99周岁(含80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对年满00周岁以上(含00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发放百岁老人营养补贴。

  三是开展“拗九节”敬老爱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弘扬中华敬老传统。打造我市敬老活动品牌,举办xx市“孝亲敬老之星”评选活动,评选出30名“孝亲敬老之星”,扩大敬老活动的社会参与,引导和推动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关爱老年人,努力为老年人献爱心、送温暖、办实事。“敬老月”期间,有效结合当前的精准扶贫工作,切实帮助生活贫困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重点关注高龄、空巢、失独、困难老年人,将物质慰问与精神关爱相结合,讲求实际效果。

  四是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导每个县(市)区引进或培育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服务;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通过市、县两级共同努力,2个县(市)区均已引进或培育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开展服务。目前,全市共建成了43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全覆盖。已建成5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并投入运营,对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进行了服务提升,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业化服务组织培养扩大、优惠政策落实兑现、服务质量和信息化水平完善提升等各项措施都在抓紧落实中。

  五是扎实推进基层老年教育工作,拓展老年人受益教育面。我市已初步建立健全了党政主导、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基层老年教育工作体系和由各级老龄办牵头,以县(市)区老年大学为龙头,以老年大学协会为纽带,以远程网络教育为重要形式的覆盖面广、有一定比例、各具特色的基层老年教育体系。按照全国老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组织和引导更多的老年人参加老年教育学习,提高基层老年人受教育的覆盖面,力争老年教育发展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六是协调推进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认真研究总结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规律,深入探讨符合当地实际的老年协会组织模式、运行模式、发展模式,加大对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指导和规范化建设,坚持以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为着力点,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的牵线搭桥作用,构建和谐社会。依托基层老年人协会比较齐全、比较规范的特点,积极组织老年群众开展教育学习、文体健身活动。

  七是抓好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组织开展积极老龄化、老年维权、为老服务等方面专题调研,已完成《xx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践与思考》课题调研、下发600份《xx市老人食堂市场需求分析调查问卷》,完成《我市老人食堂建设方案汇报材料》等,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探索创新老龄工作有效机制,完善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及法规建设。

  八是抓好工作机制的完善,激发工作活力。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老龄委协调、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委及其成员单位的作用,建立健全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联络沟通、信息通报等制度,发挥好老龄办“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参谋助手”的作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效率高、讲奉献的老龄干部队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文、办事程序,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大力营造团结干事、协调配合的和谐氛围,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208年,我市老龄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和省里关于老龄工作的工作部署,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扎实抓好全市各项老龄工作,进一步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一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围绕新形势下老年人对优待的需求,从就医、乘车、通讯、购物、旅游及无障碍建设、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活动等领域进一步完善老年优待工作,增进优待实效,全面落实高龄老人津补贴发放制度,使广大老年人得到更多的福利实惠。

  二是加大老年法制宣传,积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深入社区,广泛宣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政策、典型案例,增强老年群体的维权意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倡导市、县区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站,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三是抓好“拗九节”、“敬老月”、“敬老文明号”活动,弘扬中华敬老传统。深化和丰富敬老助老系列活动,打造我市敬老活动品牌,扩大敬老活动的社会参与,引导和推动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关爱老年人,努力为老年人献爱心、送温暖、办实事。

  四是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推进老年文体活动设施建设;完善健全老年教育法规制度;探索“养、医、体、文”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的结合,基本形成覆盖广泛、多元参与、灵活便捷、特色鲜明的现代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健全老年人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服务网络,督促家庭成员加强对老年人的情感关怀和心理沟通。为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便利。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五是抓好老年人协会建设,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以《xx市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意见及标准》为指导,扩大建会面,加强指导力度,引导基层老年人协会自觉接受当地村(居)两委的领导和当地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协会的各项活动,继续评选一批规范化建设示范协会。

  六是抓好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组织开展积极老龄化、老年维权、为老服务等方面专题调研,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探索创新老龄工作有效机制,完善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及法规建设。继续办好xx老龄网,继续组织和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和涉老刊物,开辟老龄专栏或节目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适应的敬老文化。

  七是加快推进城乡居家社区养老专业化服务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导每个县(市)区引进或培育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服务;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建设;配备一支养老服务队伍;联合一批加盟服务商;开展多层次养老服务。

  八是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和工作作风的改进,提升老龄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对外交流,拓展老龄干部视野;开办老龄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各级老龄办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树立老龄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效率高、讲奉献的老龄干部队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文、办事程序,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大力营造团结干事、协调配合的和谐氛围,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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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11-14 13: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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