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老龄办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老龄委的工作部署,2017年,在省老龄办指导下,我市老龄工作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抓手,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营造浓厚氛围,完善养老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健全老龄工作机制,推进老龄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统筹协调,认真开展《福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与各老龄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沟通协调,两次征求意见,修改形成送审稿后,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二是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贯彻,着力推动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不断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全市12个县(市)区已全面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对年满80-99周岁(含80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对年满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发放百岁老人营养补贴。  三是开展拗九节敬老爱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弘扬中华敬老传统。打造我市敬老活动品牌,举办福州市孝亲敬老之星评选活动,评选出30名孝亲敬老之星,扩大敬老活动的社会参与,引导和推动社会各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11-10 16:22:26
上一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及2018年度工作计划
下一篇:街道办事处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网友评论《市老龄办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