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16年及本届政府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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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6年及本届政府工作总结和207年工作打算

一、206年工作总结(一)本职工作完成情况、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⑴建立健全低保标准科学制定、动态调整、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预计全年保障城乡低保82954人,发放低保金2052万元。⑵充分整合资源,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审批程序和“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提高医疗救助水平,预计全年城乡医疗救助98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4366万元;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803户次,发放临时应急救助资金24万元。⑶完善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预计全年发放五保供养金78万元。⑷完成了冬春救助、“73”洪灾的恢复重建等工作,共下拨救济资金254万元,确保了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和生活稳定。2、基层民主管理再上新台阶。⑴积极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促进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拓展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途径、化解社会矛盾;⑵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大村级财务、政务公开监督力度。3、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健全。⑴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宣传老年人相关法律法规,全年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320余本,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228万余元;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区各乡镇和社区流浪救助服务安置点8个(临时安置点3个);为44名孤儿救助保障对象,发放救助资金33万元;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65人次,救助金额676万元。4、双拥优抚体系进一步夯实。⑴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金,全年共发放各类抚恤补助等资金597万元。利用我区新建成的光荣院开展了复员军人疗养活动,涉军群体稳定,没有出现集体、越级上访事件;⑵以全国双拥模范城表彰为契机,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为重点,广泛开展了双拥共建等活动。5、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⑴依法做好福利企业、“社团”、“民非单位”的年检年审工作,规范社团组织行为;⑵完成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机构的组建、普查制度的制定、普查人员培训、专家团队的培训、技术外包招标、地名图上对接、地名普查资料收集、地名普查目录表和地名普查登记表的填写及外业勘探等工作;⑶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32对,离婚登记420对,办理儿童收养8起。6、其他方面。⑴着力抓好民政项目建设。认真做好公益性公墓施工各项准备工作,待土地规划调整后开工建设;⑵福彩发行达6000万元,募集了550万元福彩公益金用于我区福利事业;⑶建立健全对上争取资金项目储备库,预计完成对上争取5500万元;⑷根据全区招商引资安排,结合我区实际不断加大对养老养生服务项目的招商力度,多次组队赴北京、上海、南京等地进行养老服务项目招商。(二)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进一步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完成了社区办事服务场所的规范化建设,狠抓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围绕居民日常生活中的所需所盼所求,确定了以完善社区“十大服务体系”为重点,推进美丽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2、强化国防后备力量,有序推进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改革。全年共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597万元,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率达00%;召开了全区双拥工委会议,明确了以双拥模范城表彰为契机,围绕新一轮拥军优属合格单位考核命名工作,扎实做好各项双拥工作。3、进一步加强对老年公寓运营监管。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养老服务机构文件执行相关优惠政策,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入住率。明确了一位班子成员联系老年公寓,同时确定了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强化对老年公寓安全运营的监管。4、城区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程序规范。完成了公墓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待土地规划调整,土地指标程序到位后随即开工建设。5、进一步加强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开展了全区福利机构安全隐患检查,完成了全区4所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发放各类资金(含管理经费)53923万元。二、202年-206年工作总结(一)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近年来,稳妥处置了“88”海葵台风、“630”洪灾、“73”洪灾等自然灾害,救助灾民248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灾民39万人(次),发放救灾款物22089万元。(二)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城乡低保制度。落实了城乡低保0%的年自然增长机制,农村低保标准由202年的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206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206年的每人每月500元,五年来累计发放低保金5084万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五年来,累计救助50443人次,支出资金45073万元。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五年来,城乡居民临时救助897户次,发放救助金近300万元。(三)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福利机构建设与管理。目前全区已建立公建民营老年公寓个、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2个,4个乡镇各建有所规模性敬老院,建成5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家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总床位达2300张。五保供养。集中供养标准由202年的3240元/人/年提高至206年的6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由202年的260元/人/年提高至206年的4200元/人/年。五年来累计保障7535人,下拨五保供养经费2447万元。老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定期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营造了浓厚“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四)基层政权体系建设村民自治水平明显提升。依法开展了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受到了省、市民政部门的表彰。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覆盖面达58%以上(超市委市政府要求的55%)。社区建设水平日益增强。顺利完成城市社区第三届、第四届居委会换届选举,扎实开展精品社区建设和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和谐社区建设活动,社区工作者经费得到保障,一批社区受到国家、省、市表彰。(五)优抚安置体系建设和双拥工作优抚安置工作。不断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八一”优待标准逐年提高。五年来,共发放安置金2063万元,没有发生一起群体访、越级访事件。双拥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和军民共建活动,五年来共投入驻区部队保障经费3200万元。圆满完成了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和全省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工作目标。(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殡葬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墓建设和管理,启动城区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继续普及文明祭祀观念,鲜花祭祖等祭祀风尚逐步形成;区划调整和地名服务工作。顺利完成边界联合检查,稳步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投资00万元完成了新建婚姻登记大厅建设,5年来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6643对,离婚登记866对,收养登记39件;福利彩票发行工作。5年来累计发行福利彩票9340万元,募集福彩公益金共676万元用于我区福利设施建设和救助贫困群体;社会组织管理。5年来共登记社会团体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开展了社会团体会费收支检查、财务专项检查、“小金库”治理以及党政干部兼任社团职务清理等工作。(七)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对上争取工作。紧紧把握上级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对上争取资金项目储备库,对上争取由202年的3700万元提高到205年的5089万元,5年来共对上争取2086亿元用于我区民政事业发展;项目建设工作。一是投资4200万元的区“66”重点项目老年公寓一期顺利完工并投入运营,填补了我区公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空白。二是占地面积220亩,总投资4500万元的城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全面启动(目前已投入600万元)。三是投入900多万元完成了龙西、龙北、平东、芙蓉、仙源五个城市社区的精品社区建设任务。四是投入4000万元完成了乡镇敬老院建设,实现了4个乡镇均建有规模性敬老院的目标。五是投入2783万元,完成了个烈士纪念设施维护改造,80个零散烈士墓集中抢救保护等慰烈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不断加大对养老养生服务项目的招商力度,多次组队赴北京、上海、南京等地进行养老服务项目招商,洽谈项目3个,协议引资54亿;信访WW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建立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加大了督办力度,缩短了信访办结时限,稳妥处置各类信访问题,五年来未发生一起涉军类、集体访、越级访事件。(八)争先进位,成果斐然5年来成功争创全国养老示范区县(202年)荣誉,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全省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局机关先后荣获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先进单位、安徽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等省、市、区级表彰50多项,局领导班子连续3年被区委评定为“好领导班子”。局机关在全区综合目标考核中实现2红旗2先进的优异成绩(203年、204年红旗;202年、205年先进),承担的民政民生工程在省、市、区级考核中始终位于前列。福泰庄园、老年公寓一期、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龙北社区为民服务中心5年来分别成功迎接了4次全市经济观摩活动,获得了市、区领导的一致好评。三、207年工作打算20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年以民生工程为抓手、项目建设为依托、争先进位为主线,自我加压,扎实工作,把“目标综合考核贯穿全年工作始末”,不落伍、不掉队,用一流的工作水平,创建一流的民政工作业绩。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项目规划和建设、民政项目规划一方面加强与上级民政、发改部门对接力度,争取已储备的7大类25个单项(总投资378亿元)“十三五”民政项目尽快在我区落地;另一方面扩充项目规划,争取将更多的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殡葬服务、社会组织培育等项目纳入规划。2、建成项目的后期管理(老年公寓一期)⑴进一步规范孝为先公司运营模式,维护社会稳定;⑵扶持协助孝为先公司开展养老养生服务;⑶切实加强孝为先公司安全及运营管理,确保依法安全运营无事故。3、项目建设①老年公寓(二期)建设(新建)投资亿元,建设规模22万平方米,床位800张的养老养生公寓。计划207年投资2000万元。该项目已纳入市民政局“十三五”重点项目计划。②黄山区城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在建)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待土地规划调整后启动城市生态公益性公墓殡仪馆和基础设施建设。该项目已纳入市民政局“十三五”重点项目计划。目前墓区主干道路防护栏建设已完成,207年计划投资000万元。二、招商引资按照全区招商引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在继续加大对养老养生服务项目的招商力度的同时,重点做好福泰庄园对外招商和老年公寓二期项目(占地面积29亩,规划床位数800张,总投资额9000万元)开工建设各项准备工作。三、对上争取紧紧把握上级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对上争取资金项目储备库,努力做到政策信息早知道、准备工作早动手,按照“超前储备,看准上报,迅速对接,促成批复”的工作要求,高标准策划包装项目,高效率进行项目对接,高品位建设各类项目,高要求强化项目管理,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力争完成全年对上争取总额0%递增的目标任务。四、福彩发行继续在省、市民政部门和福彩中心的指导下,一手抓市场销售,一手抓规范管理,募集更多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我区福利事业。(206年全年福彩发行达6000万元,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数4500万元的34%,募集了550万元福彩公益金用于我区养老及城乡公墓等福利事业建设)。五、安全管理和信访工作加强全区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做好信访WW工作,确保不发生一起涉军类、集体访、越级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六、养老事业发展依托我区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得天独厚的环境资源,加大养老养生方面的招商力度;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城乡养老机构基础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努力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七、社会组织管理继续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社会组织发展方针,依法履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职能,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分明、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我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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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11-17 19: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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