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及十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业使命,为我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依治县始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确保稳、准、狠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荥经县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进步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发挥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上半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捕案件43件51人,审查后批准逮捕35件43人,不捕8人,均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依法作出不捕理由说明书8份。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86件139人(含上期积存23件55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62件83人,自侦部门移送1件1人;审结63件113人,审结率为80 23%,其中提起公诉67件112人,不起诉2件2人,按案件管辖移送单位撤回2件2人,退回补充侦查23件60人;适用简易程序32件,出庭支持公诉64件,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56件77人,其中有期徒刑61人,拘役15人。通过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6-19 17: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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