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系统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方案

交警系统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全体民警纪律作风建设,按照市委“226”会议精神和《中共晋城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部署开展的“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和市局《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方案》、县局《“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全体民警真正做到心中有纪律、执行讲纪律、行为守纪律,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围绕中心,服务群众,标本兼治,为全县人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交管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由支部书记、大队长吕克宝同志任组长,副大队长李望胜、闫智勇、郭建军、霍卫东及支部副书记席学文任副组长,其他科室所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副大队长闫智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是学《党章》。全体党员民警要认真学习《党章》,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自觉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省、市、县、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守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和局党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忠诚履职、恪尽职守,自觉抵制“庸懒散奢”和“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三是转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继续学习弘扬右玉精神,深入开展创建“无违法违纪单位”活动、“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争百家好评”活动和“走基层、察民情、解民忧、创满意”走访活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和利益漠不关心、对群众诉求和愿望漠然处之的不良倾向。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3月日至3月3日)。
、规范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反腐倡廉的系列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公安厅“六条警规”、《山西省公安机关维护发展环境十五条规定》、《山西省公安机关服务民生5条措施》;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个实施办法”、市委“三个实施办法”和《公安部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九项规定》。
2、严格学习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安排学习,要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保证每周学习时间要在5小时以上。各单位要讲授党课,通过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违法违纪案例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确保做到“四有”即支部书记要有党课讲稿,各科室所队要有集中学习记录,民警要有个人学习笔记、学习心得。
3、加强自我教育。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坚持全面阅读与精读细读相结合、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强自我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上的纯洁性、纪律上的严肃性和作风上的自觉性。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日至3月20日)。
、广泛征求意见。要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办事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的专题教育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让群众提意见、民警受教育;要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对本单位民警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要开展谈心活动,班子成员与民警之间要进行一对一谈心,相互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深刻剖析问题。要组织召开专题教育生活会。在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相互谈心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撰写剖析材料,深刻反省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党支部的专题教育生活会,确保取得实效。(剖析材料包括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努力方向四个方面)
3、诚恳接受监督。全体党员民警的查摆剖析材料要在单位公示栏内公开,由党员民警和社会各界、办事群众进行监督评议。
(三)整改总结阶段(3月2日至3月3日)。
、认真进行整改。各科室所队和党员民警要填写《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查摆问题表》、《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整改措施表》、《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改进情况表》(附后),逐条逐项地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各科室所队和每名党员民警要至少解决两至三个带有倾向性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2、建立健全制度。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专题教育的重中之重,健全完善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教育、监督、惩处有机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努力推进专题教育的常态化。
3、及时总结上报。要认真总结专题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注重归纳好的做法、提炼好的经验,务于专题教育活动结束后两日内将专题教育活动总结和《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查摆问题表》、《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整改措施表》、《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改进情况表》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大队专题教育月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4、督导检查验收。大队专题教育月活动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验收,对教育活动重视不够、查摆问题不深入不细致、整改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从新开展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结合,统筹兼顾。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将教育活动与正在组织学习的《党章》、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山西省公安机关维护发展环境十五条规定》、《山西省公安机关服务民生5条措施》学习结合起来,与开展的“走基层、察民情、解民忧、创满意”走访活动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尊重红绿灯,警车做标兵”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的“五条禁令”、“六条警规”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与当前各项公安交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切实提高。
(二)明确责任,务求实效。要抓住这次专题教育月活动的有利契机,从本单位队伍管理的实际出发,加大对民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问题突出的人员,领导要分工负责,严格把关,做到认识不提高不放过,问题找不准不放过,根源挖不深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执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边查边改,注重实效。要对照此次专题教育月活动要求,弘扬正气,反对歪风,深入查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执法为民的要求,查摆自己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树得牢不牢;对照树立大局观念的要求,查摆自己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和团队精神,能否做到时时处处维护集体形象,珍惜队伍声誉;对照遵纪守法的要求,查摆自己是否存在违反内务条令、五条禁令、为警不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对照作风建设的要求,检查自己思想是否求实,作风是否扎实。要通过专题教育月活动,切实增强民警廉洁从警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四)深入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新闻报刊、信息简报等多种方式宣传专题教育活动的做法和成效,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切实推进教育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要在专题教育月活动期间及时将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形成信息简报及时报大队专题教育活动办公室。
(五)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大队纪检部门要强化对各单位开展专题教育月活动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于部署不到位、查摆不全面、措施不得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5-21 10: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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