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局2016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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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局206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监督一处

  (一)协调配合市政府采购中心完成206年20家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招标采购工作。

  (二)配合信息中心进一步完善了财政监督检查信息系统。

  (三)制定了206年财政监督工作计划。

  (四)按照局领导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成立了监督检查报告讨论小组。

  (五)借鉴省厅工作流程,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我局关于监督检查工作相关流程制度(进行中)。

  (六)协助国库、预算等部门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的检查工作。

  (七)配合市纪委监察局第二派驻组完成永兴、龙桥镇供销社财务检查工作。

  (八)完成省厅转来关于救灾后定点购买猪苗时间过短等问题举报的调查工作。

  (九)完成对海口市第一中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学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督二处

  (一)完成年度绩效工作考核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5〕326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县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琼财绩〔203〕22号)要求,我局结合20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照考核评分表,客观公开地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自我评分,并于3月上报省财厅。

  (二)制定206年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6]78号文)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并上报海口市政府、市人大和省财厅备案。

  (三)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6〕78号)的有关要求,将绩效目标管理纳入预算编制项目申报过程,选择700万以上资金规模的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应覆盖本地区全部预算部门。

  (四)报送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

  我局选取市水务局、市国地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及市审计局等0个市本级预算部门开展20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并将评价结果形成工作报告上报海口市政府、市人大和省财厅,为市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五)报送绩效重点评价报告

  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是积极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式的重要手段,是以点带面、扩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影响力的重要方法。我局在全市205年已完工的预算项目中,选择了市农业局《猪场异地搬迁技改》、市商务局《公益性蔬菜批发市场项目》、市科工信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旅发委《航空奖励》和市教育局《免费乘坐公交车》等5个涉及民生、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具有较大经济社会影响的项目,涉及财政资金22,689万元,进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形成工作报告上报海口市政府、市人大和省财厅,为市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六)依法普法工作总结及计划

  根据《海口市2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的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理财能力明显提高,为做好依法普法工作,我局于5年月将4年度总结及5年度工作计划上报法制局。

  (七)报送全市执法监察工作月度情况表(月报)

  根据市监察局《关于建立全市执法监察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海监字[203]号)要求,每月7日前将上月执法监察工作情况及执法监察案件查处情况分别填报。

  (八)加强依法行政有关备案工作

  、为全面掌握我市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海口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依法行政有关备案和统计工作的通知》(海法依办[202]号文)、《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海口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市政府令第84号)和《海口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法审、备案、公布等程序规定,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每季度按要求填报《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政府合同》和《规范性文件》报法制局备案,备案率达00%。

  2、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做好依法行政有关备案和统计工作的通知》(海法依办[202]号文)、《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海口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市政府令第84号)和《海口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事项统计》、《行政复议案件统计表》、《行政应诉案件统计表》和《政府文件发文目录统计表》等各项统计工作,并报送法制局统计。

  (九)做好205年度财政预算绩效综合自评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46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2-206)》、省府办《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84号)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和市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琼财绩[203]2289号),我市专门组织绩效自评小组于206年2月26日至206年3月20日对我市205年度财政预算绩效进行综合自评,通过对我市财政预算绩效的自评,探索构建符合海南省省情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制度;进一步优化财政预算结构,强化我市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不断丰富财政管理手段,着力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十)开展20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6〕42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预〔205〕862号)要求,开展205年度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绩效评价,海口市财政局205年海南省边境地区专项补助资金3,04万元,支持“东山镇东苍村委会东苍村道路硬化”等47个项目建设,项目均已全部完工。

  (十一)做好迎接省205年度对市县政府进行依法行政考核的准备工作

  根据《海口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海依法办〔206〕2号)及《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海发〔205〕0号)要求,我局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案卷材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执行情况、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情况、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情况逐项准备备检材料,于5月2日将材料报送到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核迎检准备工作。

  (十二)报送财政“六五”普法产品资料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财政“六五”普法产品资料的通知》(财办法[206]6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财政“六五”普法产品资料的通知》琼财法[206]709号有关要求,全面总结我局“六五”普法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认真收集“六五”普法宣传活动产品资料,并于5月30日将资料报送省财厅。

  (十三)“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财zd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206)的通知》(财法[20]3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财zd制宣传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琼财法[20]687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琼财法[206]320号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做好迎接我市“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针对五年来我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海口市财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验收自查自评表》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并于6月日接受省厅领导检查及组织全局人员普法考试。

  (十四)做好“菜篮子工程”调研工作

  根据倪强市长近期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菜篮子工程”调研工作,并于206年4月20日召开“菜篮子工程”调研工作会议(详见:海口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局务会议纪要),会议决定,由海南海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菜篮子工程”调研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6年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监督一处

  (一)继续安排落实教育系统相关单位的财政检查工作。

  (二)召集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座谈讨论,规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三)继续完善财政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建设。

  (四)借鉴省厅工作流程,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我局关于监督检查工作相关流程制度。

  监督二处

  (一)组织法制专题讲座,计划在7月举办。

  (二)组织206年绩效管理评价专题培训工作。

  (三)报送全市执法监察工作月度情况表(月报)。根据市监察局《关于建立全市执法监察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x监字[203]x号)要求,每月7日前将上月执法监察工作情况及执法监察案件查处情况分别填报。

  (四)根据《关于做好依法行政有关备案和统计工作的通知》(x法依办[202]x号文)要求,认真做好每季度依法行政备案和统计工作。

  (五)绩效评价试点项目监控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要建立事中绩效运行跟踪监督机制,在206年预算安排的项目中,选择5个部门30个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

  (六)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x财绩[206]x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在全市205年已完工的预算项目中,选择了涉及民生、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具有较大经济社会影响的5个重点项目进行评价。

  (七)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x财绩[206]x号)要求,组织开展205年我市本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八)开展海口市“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海口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海口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海口市“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普治办[206]3号)要求,全面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推进平安海口、法治海口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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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7-25 15: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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