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政府及部门和单位领导成员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暂行规定》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文件精神

要求组织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政府及部门和单位领导成员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暂行规定》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深刻理解文件的精神实质,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二、建立责任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责任制度、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责任制度和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实现。

三、加强安委会工作,认真履行安委会工作职责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各单位要制订出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加强安委会各项工作职能,认真履行好安委会工作职责,全方位开展安委会工作,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

四、加强台账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的指标,认真做好台账记录,作为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依据。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8-28 13: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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