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早期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

(二)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管理等疫情处置工作。

(三)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二、适用范围

此方案适用于现阶段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防控,并将根据国家卫计委《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三版)》的修订、更新予以适时调整,不断完善。

三、组织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县卫生局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卫生系统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对和应急准备工作,研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或措施(名单见附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防控策略建议;同时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参与、指导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名单见附件2、3)。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控能力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卫计委《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4年版)》,要求全员掌握防控知识,县疾控中心及县人民医院应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三)做好医疗救治,加强院感控制

、明确诊治医院。县人民医院为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定点诊治医院。定点医院要成立院内医疗救治工作领导组和专家组,制订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规范实施预检分诊,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储备防治物品,做好患者救治工作。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其他县直医疗机构一旦发现可疑病例要在第一时间转诊到定点医院诊治,不得截留收治。

2、规范发热门诊工作。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做好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及门诊日志登记工作。发热门诊要做到合理布局,按照相关发热门诊要求设置,严防院内感染事件发生。

3、做好院感控制工作。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切实采取各项措施,有效开展消毒隔离工作,科学实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严格按照国家卫计委《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3年版)》要求,制订相关管理制度。

四、病例的发现、报告

(一)病例定义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定义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4年版)》;

2、疑似聚集性病例是指7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社区等)发现例确诊病例,并同时发现例及以上疑似病例,提示可能存在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在上述条件下,发现2例确诊病例的,判定为聚集性病例。

(二)发现与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就诊的流感样病例,要询问其禽类或活禽市场的暴露史,重点关注从事活禽养殖、屠宰、贩卖、运输等行业的人群。在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后,应当于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H7N9禽流感”。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控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五、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检测

(一)流行病学调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应当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发病就诊经过、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病例家庭及家居环境情况、暴露史、密切接触者情况等,必要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对于疑似聚集性病例和聚集性病例,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要立即排查疑似病例,并重点调查病例的暴露史及病例之间的流行病学关联。

(二)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

定点诊治医院应当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人上、下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与急性期血清采集时间间隔2-4周的血清等。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进行。采集病例的临床标本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病例收治医院要密切配合,按照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并于24小时内送市疾控中心国家流感网络试验室检测。

六、病例管理和感染防护

参照国家卫计委《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3年版)》(卫发明电〔203〕6号),落实消毒、院内感染控制和个人防护等措施。

七、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一)可疑暴露者的管理。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H7N9禽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的禽类、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养殖、屠宰、贩卖、运输等人员。对可疑暴露者,由县卫生局会同农业、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健康告知,嘱其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其禽类接触情况。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是指诊治疑似或确诊病例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或曾照料患者的家属;在疑似或确诊病例发病前天至隔离治疗或死亡前,与病人有过共同生活或其他近距离接触情形的人员;或经现场调查人员判断需作为密切接触者管理的其他人员。对密切接触者,由县卫生局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追踪、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7天。一旦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则立即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采集其咽拭子,送市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

八、及时开展风险评估

县卫生局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疫情形势、病原学研究进展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进行疫情形势研判,建议县政府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九、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开展舆情监测,针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对该疾病认识的进展,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风险沟通,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地应对疫情,指导并促进公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尤其要加强对从事活禽养殖、屠宰、贩卖、运输等行业人群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3-05 2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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