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治质监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建设法治质监为目标,加强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有效提升全市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质监的目标:

、法制教育扎实深入,全市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

2、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逐步建立,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

3、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健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4、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5、行政监督制约和行政问责机制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得到有效制约;

6、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程序不断完善,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依法行政教育,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健全普法长效工作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加大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力度,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的制定工作,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要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及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讲座,及时组织有关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要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记入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纳入公务员考核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体系。

2、大力开展依法行政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努力营造宪法至上、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要将依法行政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行使行政权力、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切实遵守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的行为准则。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保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全市各级质监部门要健全重大决策规则,健全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涉及本部门事业发展、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事项,事前都要通过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书、专家咨询、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单位、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必要时举行听证会。重大决策事项都要经过本单位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要建立和完善突发、紧急事件的决策程序制度。除突发、紧急事件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用程序规范决策工作,用程序提升决策质量。

3、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要研究建立重大决策跟踪了解、评估的工作机制。对已发布执行的重大决策,要跟踪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适时对决策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对于违法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并完善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理制度。要杜绝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受理、审查、批准”三分离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模式。

2、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清理依据、明确职责、定岗定责、检查考核、落实奖惩”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要组织对依法授权开展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法律依据、事项和程序重新进行梳理,查找一些不适应、不符合和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和现象,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将法定职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及执法人员。要采取各种形式,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案件质量考核、错案责任追究等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要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市质监部门要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或者违法剥夺、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本部门法制科室合法性审查后,报请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地方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审查和备案。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要经过听证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对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并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4、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优化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健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现场审查(核查)、审核和批准、观察员和审查员委派、行政许可公开以及行政许可责任考核追究等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快推进网上电子审批,落实行政许可“八公开”,规范行政许可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强化“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制,严格岗位责任追究。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市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执法权力,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使用法定执法文书,保证规范执法。要规范裁量权的行使,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样处理;遵守过罚相当原则,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尽力避免或减少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保证公正执法。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保证文明执法。要继续开展“和谐执法,阳光办案”实践活动,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以依法行政、以理服人为基本要求,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基础,以网上办案、开门审案为手段,以说理式执法文书为载体,逐步构建完善新型行政执法模式,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和公开。要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按规定将本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本部门行政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

6、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在转变执法管理方式,提高执法管理效能,打造执法信息平台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案”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动态管理”系统,做到依法优化、统一规范、高效便民,杜绝暗箱操作,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7、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统一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未通过考试、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学习培训制度,通过内部定期培训、委派培训、自学等有效形式,加强质监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培训学习,加强办案实践技巧的研讨学习,加强廉政教育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整体执法水平。结合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司法考试培训班,鼓励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8、规范技术机构检验行为。全市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技术机构的管理,规范技术机构的检验行为,促使其依法办事、依法检验、依法运营。要加强对技术机构的监督,建立监督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技术机构建立健全检验管理检验制度和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检验人员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做到检验合法、程序规范、数据准确,促进技术机构健康发展。

(四)、加强行政监督问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市质监部门应当健全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考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通过责任指标考评、案卷评查、问卷调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强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追究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要充分发挥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作用,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部门负责人离职审计等工作,有效保障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

2、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监督所反映的问题,要迅速组织研究、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依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大力推动行政监察、行政复议、审计等监督方式的衔接,建立科学的行政问责机制。要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机制,对行政监督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领导人员直至本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增强矛盾化解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质量安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2365质监热线”作用,大力倡导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要公平对待双方当事人,认真调解。对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对依法不属于调解范围的事项,应当向当事人解释,告知其法定解决途径。要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对当事人通过信访方式反映的行政纠纷等问题,要认真调查,分清是非,按照法定程序及时限要求向当事人反馈意见。要研究建立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努力将行政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实现“纷争止、事情了、人气和”。

2、加强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全市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在防范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及时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要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等手段办理复议案件,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增强复议决定的公信力。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需要纠正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予以纠正。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要确认违法,切实做到客观公正,不得庇护。

3、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市质监部门要建立行政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做出被诉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需要出庭应诉的,要指派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必要时,单位负责人要出庭应诉。对本部门法律素质高并有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要作为行政诉讼代理人重点培养。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保证行政争议的依法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市局、开发区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局直属机构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和协调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监督与法制科,负责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日常事务,包括组织实施、情况通报、信息反馈、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监督考核等工作。

各县局、开发区分局以及市局直属机构要结合实际,迅速成立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各单位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至少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发现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部署工作时明确依法行政任务、检查工作时过问依法行政情况、指导工作时提出依法行政要求,把建设法治质监工作落实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强化保障基础

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本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法制机构要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质监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建设法治质监中发挥参谋、助手、顾问作用。县级质监部门要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专职法制工作人员须经法制培训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要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法制队伍。要舍得投入,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和后勤保障。

(三)加强行政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全市质监部门要积极推进质监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确定应当公开、可以公开和不得公开的事项。能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开。对公众申请公开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质监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要深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开,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和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流程。要加强236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建设,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咨询。根据实际条件,要设立电子信息屏、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场所和设施,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四)加强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增强保障能力

全市质监部门要把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工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依法理顺政企关系、政事关系,完善干部人事、财务管理、业务监管等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法治质监建设的全面推进。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核任用制度。对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强、自觉和善于依法办事、在坚持依法办事上做出实绩的优秀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全市质监部门要切实抓好“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开展“3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24全国法制宣传日”、“质量月”、“法律六进”和“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等普法宣传活动,使全社会支持法治质监建设,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加强监督,抓好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以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则》职责分工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和对口监督。市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系统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七)加强总结,有效推动法治质监建设

各单位要定期总结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市局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对依法行政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要及时总结,随时上报。通过典型引路,促使全市质监部门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深刻领会法治思想、法治价值观、法治精神的内涵,使法治成为我们依法行政的准则,使之成为质监干部职工守法、依法行使职权的自我意识和自觉行为,将法治质监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18 15:06:16
上一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下一篇:质监局开展六新活动实施方案
网友评论《强化法治质监建设工作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