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办行政指导工作方案

为着力提升管理效能,进一步加强服务和协调沟通,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市招标投标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赋予市招管办的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意义

推行行政指导,不仅是转变执法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执法机关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构建和谐群众关系的有效途径,更是衡量各级政府和部门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及服务意识的重要指标。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不仅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积蓄发展后劲、增强综合竞争力、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有重大推动作用,还可以大大减少行政相对人由于不熟悉政府法律法规政策而造成的违法违规等失当行为,从而减少行政处罚,减少行政争议,提高社会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更加切合实际需要,更加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和行政指导流程

、工作要求。本办所实施的行政指导,必须是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已作出明确规定的,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应当遵循有关立法精神、原则、规章和法理。实施行政指导应当按照市政府赋予的职责范围进行,针对日常业务内容及特点,制定行政指导工作规程,在具体工作流程中实施行政指导,选定行政指导项目,制定实施计划。

2、行政指导工作流程。首先确定需要行政指导的招标投标主体后,由本办与其签订《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指导辅导书》或《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提示书》。签订后,在招标投标主体办理招标投标各个环节业务时按照规定进行行政指导帮办。各相关处室、交易中心应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及时做好帮办,并及时收集整理行政指导工作资料,做好档案的整理工作。

3、行政指导范围。本办行政指导工作应严格按照市政府赋予职责进行,主要是针对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标人进行行政辅导,对进场交易项目的招投标主体执行流程等情况进行行政提示。

三、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中层干部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处室相关、交易中心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办全部行政指导工作。业务处主要负责本办业务职能范围内的行政指导工作,其中涉及县区招标投标执法处罚方面的行政指导工作由法规处负责。其他处室按照各自分工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2、加强行政指导培训交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观摩交流,深化对行政指导业务的理解和掌握。及时总结和提炼在实施行政指导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定期组织案例分析,理论研究,把工作做到实处。

3、加强工作考核。各有关处室、交易中心要严格按照行政指导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不断强化工作针对性,充分发挥行政指导工作的作用,突破难题,化解矛盾,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行政指导取得良好的效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8-12 12: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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