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房屋征收拆迁自查情况报告

接《关于做好征地拆迁专项检查迎检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现将下西坊区域改造(第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原物资公司和原种子公司宿舍征收情况

、原物资公司办公楼及宿舍:总占地面积约75亩,公、私建筑面积2774062,涉及私住房3户,建筑面积2002。

2、原种子公司及宿舍:总占地面积约535亩,征收公、私建筑面积3594682,涉及私住房6户,建筑面积340682。

(二)下西坊区域改造第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改造范围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切实改造旧城区脏、乱、差现象。

(三)肖家城中村修建肖家中路征收范围

修建肖家中路,北从欧阳修大道通跃进西路,全长500,宽50,初步预计征收房屋89户,其中集体民房6户,居民住房28户。征收房屋面积299552,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35002。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情况

、20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原皮革厂棚改项目,涉及征收房住6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40002,其中产权调换9户,货币补偿52户,到目前为止已全部落实到位。

2、202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截止到8月底止)。

①已启动征收项目4个,涉及78户,建筑面积3775682,其中集体民房6户,建筑面积264552。

②已做出征收决定项目3个,涉及89户,建筑面积7760682。

③非公共利益收购项目2个,建筑面积3828062,202年6月份已拆除。

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原则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文明、和谐征收。

2、房屋征收与补偿,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3、旧城区改造反复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和听证会,坚持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四、征收补偿办法

、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2、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和企事业单位土地上(房改房)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市场评估价补偿。

3、选择产权调换,实行“征一还一”等面积房屋产权调换。

4、选择货币补偿,按房屋评估价的基础上另增加8%的补偿,即按房屋评估价的08%给予补偿。

五、安置补偿及奖励

被征收房屋人实行自行搬迁、自行过渡、但对被征收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给予补偿。

、过渡房补助:①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房屋征收面积3元/2·月,另按期签约按期搬迁再给予2元/2·月的租房奖励。先预付8个月的过渡房补助,超过8个月未交付使用的,按每月35元/2补助,另给予搬迁费000元/户次。②选择货币补助,支付一次性搬迁费000元/户和支付一次性按征收面积每月3元/2和奖励2元/2,发放6个月的过渡补偿费。

2、其他设施补偿,严格按规定执行,即空调拆装20元/台,固定电话50元/部,有线电视20元/户,自来水拆装200元/户,电设施拆装200元/户,网络移装28元/户。

3、奖励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限内签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所0%给予奖励。同时在规定时限内搬迁,腾出房屋拆迁的,再按时间分段给予5%的奖励。

4、税费优惠:对安置房“征一还一”的,免征交易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只支付办证工本费用。

5、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土地,实行就近安置或异地安置,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房屋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16 13: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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