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退耕还林工作报告

根据《退耕还林条例》、《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和雁退〔204〕5号文件精神,我镇为落实好204年度对历年退耕还林的自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安排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逐村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实施退耕还林2个村、05个社、保存面积5853亩(其中2005年经济林3825亩)。

二、自查情况

为了确保204年市、区的检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以分管镇长为组长,财政所、经发办、党政办和驻村镇干部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由分管镇长带队,历时半个月,对全镇退耕还林进行全面的检查。

、退耕还林面积保存率00%,苗木保存率达到80%以上的占99%以上。

2、造林林种与设计完全一致,没有存在变更林种现象。

3、政策资金全部兑现到了农户手中,无拖欠情况。

4、退耕还林地中无高杆作物。

5、由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管理意识差,退耕地中存在少量的杂草和少量树木死亡。

三、整改措施

、对苗木保存率不到80%的和复耕现象的,抓住秋、冬造林季节,由农户组织苗木进行补植、补造。

2、对征占情况进一步进行清理。

3、对存在杂草的土块进行铲除。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05 22: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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