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区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今年来,**区司法局突出“一项行动、两个贯彻、三项计划、四条路径、五个重点”,创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发展环境。在人民调解“**模式”通过了国家司法部专家鉴定后,今年又被列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目前,由市政法委全市推广,福保街道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20**年工作要点

(一)紧扣“一项行动”,创建管理法治型普法。围绕创建平安广东,区政府将社会管理法治行动作为全区20**年2项行动计划之一来抓。区司法局作为牵头单位,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如规划**社区法治文化公园改造方案,创建“**普法”微信平台,推出“普法脱口秀”节目,打造新型“趣味普法”方式。组织开展以“公正司法为民”、“平安创建”、“异地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和“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宣传”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举办社区法制文艺巡演0场,全区共张贴海报5万余份,发送短信8万余条,组织各类宣传活动96场,发放宣传资料56余万份;拓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域,指导各普法成员单位在各大药房、各大农批市场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站点,举办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0余场次,开展法制宣讲活动32场次。以开展“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法律图书“漂流”等互动普法活动,市委书记王荣和省司法厅厅长严植婵亲临现场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来,全区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45场次,举办法制培训与讲座7场次,更新法治宣传挂图3960期/份,举办法制文艺演出69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862万份,开展“法律四进”活动48场次。

(二)围绕“两个贯彻”,铸造学习服务型队伍。一是建设学习型司法干部队伍。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率先改进会风,首次组织召开由律师评分的司法行政系统部门单位负责人“述职会”;加强党政理论学习,制定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理念和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的实施办法,组织召开“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学习讨论会,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活动,收看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远程教育直播专题讲座。二是建设服务型党员律师队伍。推进以创建律师党建“四联三促”工作模式为主要内容的省级“书记项目”工作,量化目标任务4类28项,制定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指引,建立健全律师党建工作制度与机制;建设区级党员律师活动中心,建立党务工作指导员机制。在全市率先建立“党员律师之家”微信群、拍摄律师党建微电影,举办全区首个党员律师论坛和律师党建培训班,开展律师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目前格威律师所支部成为全市律师行业唯一市级“两新”党组织示范点。结合“24”全国法制宣传日率先建立律师行业“党组织活动日”,启动“党员律师诚信执业宣言”签名仪式。强化“所企共建”,成立全市首支党员律师义工队,开展“百名党员律师进百家企业”活动,引导2家律师所、民营企业的党组织结对子,开展“党员律师服务企业法律咨询”活动。

(三)推进“三项计划”,丰富人民调解“**模式”。一是创建**0个“爱心”调解站点,区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为民办20件实事之一,将人民调解“**模式”的触角延伸到0个街道和94个社区,实现人民调解“**模式”的全覆盖。二是扩充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将调解室单一的调解工作扩展到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代理、法律援助等工作范围,实现人民调解“**模式”工作的全方位发展。三是制定印发派驻人民调解室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及考核细则(试行),修改完善了派驻人民调解室量化考核标准,从硬件配置、人员配备、调解实务、档案管理等5大项6小项42细项巩固推进人民调解“**模式”,为人民调解“**模式”提供有力保障。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59宗,调解成功率为95%,其中27家派驻调解室调解925宗,占调解总数的近9成。

(四)开辟“四条路径”,推行法律服务“便捷套餐”。一是首创律师公益性法律服务中心。创办全国首家整合律师服务资源和社会公益法律服务需求的中介机构、全省首家民办非企业性质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区维德法律服务中心,吸引50多名法律专家学者和志愿律师参与公益服务,开展“公益法律交流研讨会”、“公益组织法律沙龙”等活动,办理“夹心阶层”涉法援助案件2件。二是推出青年律师成长计划。成立**区青年律师法律服务团,举办“青年律师与创业企业共成长”活动,为辖区中小企业和创微企业企业服务。深入皇冠自主创业孵化基地等5个产业孵化园区,破解企业创业“求法”成本高等难题。三是加强公证精细化管理。健全主任审批制度和实行疑难问题讨论制度,建设公证信息网,采取案例分析等方式,宣传公证法,重点推进股权转让、房产买卖及按揭、委托书、涉外、证据保全等公证,办理各类公证22755件,比去年同期的9706件同比增加了55%。四是改进法律服务模式。主要体现在“下放”与“放下”两个方面:、下放民事类法律援助审批权到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需要法援的群众直接到社区爱心调解站提出申请,经审核由街道审批,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宗,实现了“群众身边的援助”,方便了群众。2、借助维德法律服务中心,降低援助“门槛”,实现法援工作政府与社会的有机衔接。如超出人均收入000元的法援标准,但未达到深圳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已超过4000元)的“夹心层”边缘人员,由该社会组织提供援助,既拓宽了法援渠道,又增加了群众的受援面。

(五)突出“五个重点”,推动矫正安帮管教体系建设。一是抓“两头”带中间。制定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意见,对社区矫正对象重点采取树两头典型、带中间进取的方式加强对其教育管理。特别是重点完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要时段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控工作,健全应急预案、防控机制,提升突发事件预处置能力。二是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区部门间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信息交流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和信息数据传输电子化,强化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矫正教育。组织全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新《细则》学习,重点针对社区矫正人员重新回归社会后表现孤僻、胆怯和重新面对新生活勇气不足等情况,开展社会适应心理辅导,特别是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新特点,组织6名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律与心理教育。四是创新社区服务形式。按照矫正对象必须参与社区服务的要求,先后组织全区00余名社矫人员参加“爱环境、护河流”新洲河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实现社区强制服务与社会志愿服务的有机结合,培养社会责任感。五是积极应对后国际金融危机期下安置帮教人员就业难题。健全协调机制,联动劳动、民政、税务、工商、财政、团委、妇联等部门,支持安置帮教人员就业创业,探索解决无家可归、无处可去、无业可就的安置帮教“三无人员”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问题,今年来共帮扶安置7人。

二、20**年工作计划

明年,我局将结合市委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目标,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六化”工作:

一是围绕学习三中全会精神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一方面是多层次、多角度、多载体地采取集中学、科室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化为全局同志的自觉行为。另一方面是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如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为民能力”的大讨论。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高起点、全方位地谋划各方面的工作并付诸行动,以的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对照“四风”进行整改,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同时,加强司法行政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司法工作水平。要继续开展好律师党建活动,把学习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贯彻落实到律师行业的发展中。

二是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确保“书记项目”长效化。协助区委组织部完成“书记项目”总结,开展“书记项目”迎检工作,组织开展党员律师大服务活动,检查指导律师党支部建设工作机制常态化。

三是围绕建设法治城区,推进普法宣传教育经常化。建立普法宣传义工队伍,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深入开展法律宣传“五进”行动(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家庭)。

四是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人民调解模式体系化。将爱心调解站的建设、法律公益服务以及“所所结对”服务等工作作为“**模式”的补充和完善,促进人民调解“**模式”的体系化建设,推进全国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完成。

五是围绕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服务精细化。强化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健全违法违规执业惩戒机制,积极推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探索公证与法律援助的对接机制,为生活极端困难的弱势人群实施免费服务。完成专业调解、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三位一体”。完善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简化审批,降低门槛,开辟更多绿色通道和便民工作点,开展上门服务,确保弱势群体及困难群众享受便捷良好的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开展星级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创建3-5个星级律师事务所。

六是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社区矫正帮教规范化。研究起草《**区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矫正执行、管教帮教、基础管理以及机构与队伍建设。实施矫正对象分类管理,特别是对重点对象通过技术手段实行24小时监管。创新社区矫正方法,严格落实矫正对象参加每月“两个8小时”的法律心理教育辅导和义务劳动。建立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机制,打造社区矫正网络平台,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建设。

(编辑:露露)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30 18: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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