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2018年“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方案

本文 由第一公文网 收 集 整理4

教育局208年“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方案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

为充分挖掘传统节日文化内涵,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引导人们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弘扬时代文明新风,帮助学生树立良好价值观,按照文明办关于清明节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日—4月0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走进清明·学会感恩”主题班会活动。通过介绍清明节的由来、普及清明习俗、诵读清明诗词、观看爱国影片、讲述革命故事等班队会内容,引导中小学生认知了解传统节日,感受体会文化内涵,懂得感恩惜福道理。

(二)开展“重温红色记忆·寻访红色足迹”祭奠先烈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革命烈士扫墓、慰问帮扶烈士家属、重温入队(团)誓词,引导中小学生在活动参与中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精神。

(三)开展“大手拉小手·传承好家风”活动。组织教师向学生宣传历代先贤、革命先辈对家庭教育的名言名句或“以身作则正家风”的先进事迹,发动家长向孩子讲述家族中长辈教育子女的故事,倡导亲子互动,感怀祖先祖辈,以《&bsp;&bsp;(爷爷、奶奶……)二三事儿》为题共同撰写征文,铭记好故事、传承好家风。

三、相关要求

(一)推荐诵读视频。组织中小学生以单人或集体的形式,诵读与清明相关的经典名篇,每所直属学校至少推荐2个视频,注意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学校、班级等基本信息,报送作品时同时报送统计表(附件)。

(二)征集家风征文。对《&bsp;&bsp;&bsp;二三事儿》征文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扩大活动参与面和覆盖率。每所直属学校择优推荐5篇以上,文章标题下要标注学校、班级、姓名,报送作品时同时报送统计表(附件2)。

(三)报送活动信息。各县(区)教育局要配合本县(区)文明办开展活动,并按照县(区)文明办要求报送材料。直属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报送清明活动相关材料。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注意掌握时效性,一事一报或综述上报均可,每条信息配-2张清晰活动照片。

报送邮箱:xx

联系电话:xx

本文 由第一公文网 收 集 整理4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4-01 11:11:44
上一篇:教育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方案
下一篇:教育厅党组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方案
网友评论《教育局2018年“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
相关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