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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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全面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稳定形势,自207年月24日起至208年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时间及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7年月28日前)。全县各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成立组织,进行广泛部署,逐级动员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8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各单位按照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20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天内)。各单位汇总梳理、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县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公安、消防、商务、文化、卫生计生、民政、教育、安全监管等部门针对商(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逐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分类澄清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底数,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民警,指导各乡(镇)全面排查辖区出租房屋,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疏散不畅、违规超员住宿等问题;组织消防、商务、市场管理等部门,于207年2月底前,对辖区集贸批发市场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检查行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
  (二)强力推动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全面分析梳理前期高层建筑集中排查情况,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确保207年年底前全面整改到位,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逐一建立台账并要求悬挂永久性警示标牌,对于保护层脱落损坏的建筑要求相关单位立即组织修补;要求全县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于207年年底前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健全完善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制,确保年底前联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三)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加大电气火灾责任倒查力度,从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生产、销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组织消防、电力、住建、公安、工商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207年月底前,工商质监部门要集中查处一批违法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电暖器、电热毯、热得快等电热产品的企业;供电部门要于208年2月完成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电气线路的集中改造;消防部门要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技术,加强早期火灾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智能化处置。
  (四)从严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加强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防范,强化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推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加强装备配备,强化专业训练,提高专业处置能力。加强居民小区尤其是老旧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开展进门入户式防火检查和宣传提示活动,推动居民小区全面建成集中充电车棚。对不放心场所区域从严管控,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跟踪督促整改,确保208年2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综合运用约谈、曝光、处罚等措施,加快问题整改。全力做好全国、省、市、县“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和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208年2月底前全县90%以上的乡(镇)实现规范化管理。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208年全国“两会”前,实现全县90%以上的社区、居民楼院消防安全建设达标。公安、民政、住建等部门要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和社区居民集中开展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明白人”团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207年年底前,所有符合建队条件的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208年2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90%以上的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
  (六)大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县消防部门要以“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为主题,集中组织开展9消防宣传月活动。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车站码头、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全面投放代言海报、橱窗广告。开展“消防宣传示范社区”创建和“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活动,充分依托新闻媒体开设固定消防专栏,常态播发公益宣传提示。严格落实每月25日火灾隐患曝光制度,集中曝光突出火灾隐患。完善消防安全移动互联网短信平台,每周发送消防提示信息。冬春火灾防控期间,要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民警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进行全面培训,提升各单位消防安全水准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动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技防物防措施等重大问题,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及行为人及时采取查封、关停、拘留等手段,打击违法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部署开展行业内部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大培训。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单位或个人,实行消防责任目标考评一票否决,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追究。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月30日前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大队三楼办公室),月起每月25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8年全国“两会”后3天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0398—4820636
  邮&bsp;&bsp;&bsp;箱:hxfdu@63本 文由第一 公 文网 收 集 整理8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12-25 10: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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