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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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方案


局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xx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局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xx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活动为契机,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振奋干部精神、强化责任意识为重点,以改进作风为主线,着力解决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精神状态不佳、责任意识欠缺、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内容和步骤
  全局“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从207年月下旬开始,至208年2月底阶段性“学、查、改”活动结束,之后转入持续整改。集中“学、查、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动员部署。(207年月下旬至2月3日)
  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新修订的党章、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安排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学习党章、尊崇党章”专题学习活动,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全局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开展一次专题讨论交流、每人上交一篇心得体会。根据司法厅党委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活动要求,按照“+8”模式,通过一个活动贯穿始终,八项举措统筹推进,以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开展辅导宣讲、实施全员轮训、讲好专题党课、观看系列专题片、开展集中调研、组织交流讨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举措,真正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切实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上取得实效,在认清使命、强化担当上取得实效,在推动工作、见诸行动上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深刻剖析。(208年月日至月3日)
  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紧扣十九大精神,对照党章要求,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联系自身实际,认真查找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作风问题,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重点查找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查找是否存在思想守旧、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
  重点查找对理论学习不重视,对新形势新问题不敏感不掌握,对新常态新决策不适应不会抓,思想认识和政策理论水平跟不上时代要求;思想不解放,思维方式守旧,改革创新精神不足;习惯等靠要,有优势看不到优势,有机遇抓不住机遇,有政策用不好政策;安于现状、被动应付、得过且过,按部就班、墨守成规等问题。
  2、查找是否存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
  重点查找对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拖着不办、政令不畅;对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汇报,擅做主张、随意许愿;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执行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规避等问题。
  3、查找是否存在对问题视而不见、对群众诉求麻木不仁等不担当、不负责的问题。
  重点查找面对矛盾困难怕担责任,打退堂鼓,遇到难题绕着走,碰到问题往后拖,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凡事层层请示汇报;责任心不强,不讲有为、只求无过,当“太平官”,棘手问题“向上看”,繁重任务“向下看”,发展差距“向后看”,对问题不敢说不敢讲,不敢抓不敢管,缺少主动触及矛盾的胆识和勇气;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和合理诉求漠视躲避、无动于衷、久拖不决;当“老好人”,对问题不纠正、不处理,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不查处、不问责,怕得罪人;全局观念淡薄,新官不理旧账,本位主义过重,部门之间、工作人员之间联动、配合不够,缺乏主动担当等问题。
  4、查找是否存在工作标准不高、效率低下、落实不力的问题。
  重点查找工作不严谨、不认真,标准低、要求松,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甘于平庸;工作缺乏激情,不作为、慢作为,不催不动、慵懒散拖、推诿扯皮,甚至吃拿卡要,人为设置“玻璃门”“弹簧门”,能办不办、该办不办;发文照搬照抄,开会照本宣科,讲话空话套话,不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服务意识淡薄,擅离职守、迟到早退、随意脱岗,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票、网聊网购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问题。
  5、查找是否存在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隐形变异的问题。
  重点查找以权谋私、公私不分,插手、干预司法活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xx市有关规定走形式、做样子,说一套、做一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依然存在等问题。
  检查的方式和要求:
  自查问题。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围绕上述五个方面20个突出问题,党员干部要通过个人查、领导点、群众提、组织帮等方式,联系个人学习、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找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写出自查报告,形成问题清单。普通党员干部的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要由分管领导签字认可,班子成员的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要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局领导干部要带头自查,给党员干部作出表率。要通过群众来信来访、上级督导检查、巡察督查反馈、领导批评意见、新闻媒体曝光、“左邻右舍”比较,深入查找我局存在的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形成单位的自查报告,列出问题清单,经局党委会研究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专题会议剖析。要结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把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剖析的重点,对照查找的问题清单,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分别形成单位和个人的整改清单。党员干部个人整改清单要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单位的整改清单要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
  第三阶段:深入整改、完善机制。(208年2月日至2月底)
  落实整改措施。要结合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对照整改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坚持在工作中改,坚持在服务群众中改,切实把整改的成效体现在具体工作中。整改工作实行“销号制度”,定科室、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逐条逐项整改落实。整改完成后,单位和党员干部个人要写出整改报告,党员干部个人整改报告要向局党委报告,单位整改报告要报市纪委。
  健全完善制度。要紧扣在学查改中发现的作风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在整改的基础上,结合“四风”隐形变异等问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细化党风廉政、效能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各项制度,健全完善我局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机制,织密扎紧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xx市司法局“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孙旭东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治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具体工作落实。&bsp;&bsp;&bsp;&bsp;&bsp;
  (二)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此次“学、查、改”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一项具体措施和重要内容,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将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将活动各阶段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学到新思想,改出新作风、新精神、新面貌、新状态。在我局形成勤学善行、遵规守纪、勇于担当、争创一流、务实高效的好作风。
  (三)严格督查问责。局纪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自查自纠、不积极整改落实的,要按照《xx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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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12-12 16: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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